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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丸

日記

日記主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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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年 10 月 17 日 星期一 【晴】

今天確是難得的悠閒出車日,其實自從星期日開始,開call的數目竟然罕有地大大減少,於我而言,當然可趁機惰懶一番,不過,確實整天沒甚麼做,又真的頗悶蛋,而且最重要是拖垮了連續數天都與我一起的攝記,因為攝記曾在言語間表達出「跟突發幾日都無相交」...
確實與我一起出車,無相交的情境,可謂「百年難得一見景象」,是我好彩,還是攝記不好彩呢?


難得的經歷...
話說早上受命到瑪麗醫院截架白車,「車上載有一名懷疑愛滋病人,各救護員都會穿上保護裝備」。
甫抵醫院根本一個行家都不見,已估到人家可能沒興趣做這類新聞,在無白車Number的情況下,便唯有呆等心目中的「已穿保護裝備的救護員」羅。
怎料,等下一架白車,又等下一架白車,都唔見有「穿保護裝備的救護員」既?!
曾多番詢問醫院內的警崗、消防員、其他救護車,仍是未能得出究竟那輛「載著愛滋病人」的救護車是否已經到達醫院。
之前,已經有多輛白車到醫院,但我根本一幅相都沒影過,因為我根本唔見「穿保護裝備」的白車。
但...我突然心血來潮,見到一輛救護車到場,雖然車上的救護員依然沒有穿上保護裝備,但我竟忽發其想,無端端舉機拍影,並且僅影了一幅。僅影一幅的原因是我早認為他不是我目標人物,影一幅都嫌多。
詎料,那個頭戴冷帽、頸繫淺綠色頸巾、身穿條子綠色恤衫的病人,發現我與攝記影相,便停下腳步,扭曲腰姿,用仇視目光盯著我們,舉起手指指向我們,隨即以滿口娘娘腔的口吻怒斥說:「你地邊間報館架?你地為何影我相呀?下?」
面對這種情況,我們依舊不發一言,自己行開,沒有理會「他」/「她」...
故事以為告一段落,因為我根本不會想到這個人,原來那人便是我正要守候的目標病人。(直至數小時後...)

首先,我要解釋一下,我們之所以不會聯想到他是我們要等的病人,原因是明明坐堂表示救護員會穿上保護裝備的麻,但這些救護員如同平時無異,我又怎會知道他便是目標人物。
我那刻舉機影相的原因,的確十分模糊,大抵是我悶過頭,隨便影張相而矣,或者最大多能是我覺得那人怪怪的,於是便影。

當他入院登記候診後,他不知何故依然怒氣沖沖,走出來喝罵我們剛才影他相。
然後,他不斷刻意地在我們面前,大聲打了多個電話,其中包括撥電到私隱專員公署,以中夾英文,向對方投訴我們無緣無故影相,「侵犯」他的私穩,其間,他不住再用娘娘腔口吻咆哮說:「I'm in Queen Mary Hospital, here are two journalists photoing me. Is it a proper behavior?Is it a proper behavior?Ha?!」
隨即更怒斥說:「你地(指私隱署)如果唔做野,我連你地都投訴埋!」
之後我懷疑聽筒的另一方不太予以理會,因此,他又再向警崗投訴。
其間,他突然手持鉛筆定原子筆物體,趨前走近我們,我不知為何覺得那人很惡怖,於是我立即彈開,因我驚他會有所行動。
回想起來,我與攝記實在愚蠢要命,事到如今,仍然不知發生何事,只認為「好影唔影,影著個傻」,但原來好戲在後頭。
我與攝記已經奇怪得很,不斷思索為何那人被影相後,甘激動呢?難道他是傻?!
之後,我們因有其他ASSIGNMENT要做,故決定離開醫院。
事隔數小時,基於是跟進ICAC有證人昏迷不醒事件,我們再次返回瑪麗醫院。
詎料,站崗的警員見我與攝記到場,立即走過來問道:「頭先係米你地2個影人相呀?」
我理直氣壯地回應:「係呀阿SIR,我地做野之麻,有甚麼問題呢?」
阿SIR便急急說:「我明呀!但係人地找左律師到來,找你們呀!我勸你都係快D走,費事煩啦!」
我見阿SIR好言相勸,亦為免與那綠色人及其律師相遇,我決定立即離開瑪麗。
為了減少為坐堂帶來麻煩,我並沒有向坐堂交待事件來龍去脈。

直至又再事隔數小時,坐堂突然打來問:「你頭先影左個愛滋病人口羊?」
「無呀!我係影左一個人,但我唔知他便是呢!點解你又會知既?」我好奇地問。
原來行家已將警察剛才向我說的對話及有人聘請律師欲找我們的事件,向我坐堂會報。
結果,我只好將事件經過一五一十向坐堂會報,與及解釋為何我不事先將事件告知他,而害得他要從行家口中驚悉事件。
坐堂聽罷故事後說:「甘都唔明,你無意中影到那個便是目標人物羅!」
「點解你唔一早同我講,如果我之後又叫你返瑪麗,甘你點呀?!」坐堂說道。
「啊....................................怪不得那人甘著緊,話我們侵犯其私穩,亦怪不得那人頭戴冷帽,遮掩病情令他脫髮的情況...怪不得他話我們歧視他啦!」
原來如此!!!!!!!!!!我與攝記終於恍然大悟了!

我與攝記選擇避開那綠色人及其律師,絕對不是認為我們有錯,所以要避開,而是這些人,有大把錢,亦有大把時間同你玩,若我們再出現在他們面對,要解釋,要理論,甚至要去警署落口供,或收律師信,就認真麻煩了!為免被拖垮時間,我們決定離開。離開並不代表覺得自己理虧,而是為自己減省麻煩。


與食Q爭執時有發生,與警員理論亦偶有發生,與被訪者或受害者或其親友解釋理論亦曾有發生,但牽涉律師,要律師介入的,則可謂生平第一次!!!!!!!!!!!!

>>October 21, 2005 at 2:13:37 AM GMT+8


2005 年 10 月 16 日 星期日 【晴】

The scene appeared today was such ghastly...








「唔可以衰呀!!」



我敬畏的消防員,請我飲消防員飲用的水呀!
當然要拍照留念...

>>October 21, 2005 at 2:14:51 AM GMT+8


2005 年 10 月 15 日 星期六 【晴】

近年,每當有時間,都會閱讀阿寬的文章...


1.浪漫節儉法

夫妻可以長期保持戀人狀態,應是不少人的夢想。
浪漫為何難以持久,有人認為浪漫等於激情。
有科學研究顯示,帶來愛情感覺的分泌,在男女相戀後五、六年會消失,所以男人七年之癢的理論是成立的。
但我認為這愛情激素帶來的感覺,與較長久的浪漫感不盡相同。男與女一起生活了好幾十年,依然可以感覺到浪漫。
細水長流,因為是細水,才可以長流,大水誰都知道只可以奔流一陣。
我提出浪漫節儉法,可以讓兩人的浪漫感覺得以延長,達細水長流之效。
不少人一旦相愛,浪漫就如冰河狂瀉、大河奔流,終於很快「玩完」。
不信,下次聽聽一個朋友說剛開始與一個十分浪漫的人相戀、令他耟她透不過氣時,在心中暗暗記下日子,很大機會會有以下結果:(1)很快分手;(2)沒有分手,但浪漫不再。
以花錢來形容這種浪漫,是一種奢侈的浪漫,發動者猶如愛情暴發戶,他們的浪漫,花得很「豪」。
終於會出現浪漫超支,或浪漫破產。
怨偶多半是浪漫的「負資產」,為了早一段日子的「豪」,賠上一世。
亂花浪漫的人,猶如一個日日吃天九翅、吉品鮑的暴發戶,即使有大把身家,吃得多也不覺得特別。
浪漫慣了,就不容易覺得浪漫,一年三百六十五日日日行海灘看日落,日日收一百朵玫瑰,不是浪漫,是辛苦,只會愈來愈有要求,要有新意,也只會愈來愈誇張。
浪漫也要節儉一點,應花得花,應慳得慳。
也不能太吝嗇,否則空有浪漫構思,未曾在對方身上留下感覺,變了浪漫守財奴。


2.溝通

入行不久,跟一位電視台監製在外面接秘撈。
那夜去他家傾劇本,早到了,見到他的緋聞女友。
「我先走了。」她急急外出。這女孩,是當年的「姐仔」,應該不想在監製家中碰到這一行的人吧。
屋內只有我跟那位監製時,他忽然對我說:「我和老婆分開了,只是她不肯離婚。」
「噢!」當時只傳他婚姻亮了紅燈。我很清楚一句不問永遠能聽得最多,尤其感情的事。
「跟老婆,已無法溝通。我們入行時認識,我在不斷進步,她則仍停在過去。我愈向前,她愈用力把我往後拉。」
我點頭,表示明白,不是同意,但他不可能分辨得出。
他滔滔不絕說下去:「我想過,一是被她拖回去,一是撇下她,繼續向前走。」
很明顯,他選了後者。
「剛才---的她,我倆很合得來,思想溝通,每天有很多很多話說,不似跟我老婆,一整晚沒說一句話。」
這不算什麼,有些夫妻三幾年沒說上一句話。
「分居的決定,下得好辛苦,我不是一個沒感情的人。」他眼眶紅了,一滴淚水幾乎要滴下來。
「我很孤獨,需要可以跟我溝通的女人。」
這時,門鐘響起,其他的編劇來了。
有一句話,我一直沒問他,那位跟他可以溝通得很好的「姐仔」,是初入行,年齡、學歷、資歷各方面,應還不足以跟一個有豐富人生經驗的他思想同步吧!
溝通,還在乎是否願意,也可能只是一種感覺。


3.短暫喜歡

對一個異性短暫的喜歡,有時連自己也認為是錯覺。
無論男與女,總有過短暫喜歡某異性的經驗。搞不好,發生了戀情,後來才知那只是短暫的喜歡,過一陣便煙消雲散,甚至因此而成為冤家。
青少年戀情太濫,其實是縱容自己那短暫喜歡的感覺。只是有一點喜歡對方,就立即行動,在雙方過激行為之下放大成一場戀愛。
當一切發生過後,隨即又意識到,其實並沒有愛上對方,兼且那小小的喜歡,亦已消失。
找個年輕人問問他耟她的愛情現況,問他或她有多愛對方,未必答得出。問是否願意為對方犧牲,多半答那要看犧牲什麼,金錢嗎,多就不成,生命嗎,不知道,捐贈器官,未必,看當時大家感情如何。
怎算愛情?
再問戀情通常有多久,會聽到一般是一個月以內,最長也試過大半年,只有一次。
不能一口斷定不是,但認為是短暫喜歡居多。
可以拗談一日戀愛也可以很轟烈,至少電影有過這種動人故事。但電影裏的故事描寫的,不是常拍短拖的男女,他們是一生只談過一次如此轟烈而短暫的戀愛,牢記一生,不是分手後又立即開始另一段。
拍短拖成為習慣的,應該是把短暫喜歡當作真愛。
短暫喜歡,一段日子沒有發生什麼後,感覺會消失。
忽然,他或她已不再可愛,變回從前一樣。

>>October 17, 2005 at 2:06:11 PM GMT+8


2005 年 10 月 14 日 星期五 【晴】

假如要做記者

你印象中的記者,是不是服飾漂亮,與名人對話;或是從容地站在會場當中,手持話筒,不徐不疾地侃侃而談,羨煞旁人呢?要是的話,你可能未看到事實的另一面了。

傳播這行業的影響力及其姿采總是吸引人的,特別是年輕人。每次和年輕人交流,幾乎都會遇上這個問題:「假如要成為傳媒人,特別是記者,我適合嗎?」或者:「需要什麼條件?」我認為這問題沒有最後答案,亦不可能打電話問朋友,每個人有不同的特質、優點及缺點,要看的是你如何發揮。不過透過新聞學訓練、採訪的經驗及和一些前輩的交流,我認為有興趣加入的年輕人,可以參考以下幾點。

傳媒影響力大,是一門講良心的行業。我認為有良心,說責任講道德是最重要的。雖然經常有人說「良心值多少?」這類說話,即使在激烈的競爭下,我仍然不認為這種觀念過時。要知道採訪及刊登每一則新聞時,對個人、其家庭或社會都會構成不同程度的影響,所以這並非單單是個人誠信及個別機構公信力的問題。報道事實當然是首要,事實的蒐集手法、排列次序、起題、用字、用什麼照片等都會有影響。上司請你假扮誰誰或闖入哪裏哪裏取料,綁架案仍未偵破但肉參原來是名人之子,公不公開其名字或案情等,這些當然值得討論。要良心、升職還是要吃飯供樓?盡社會責任還是要委屈求全保住職位?念新聞系上新聞道德課,看過槍手挾持人質、要求記者到場拍攝那一類片段,不到場拍攝可能觸怒槍手,槍手亦可能要求在鏡頭前表演直播殺人,拍不拍?怎樣採訪?救不救人?多年前,日本曾經就有真人版的事先張揚通知記者的殺人事件,如開記者會一樣,記者到齊後,開始在閃光燈下闖入一個單位殺人,採訪還是阻止?

除了良心,我認為最重要的是用功及願學。新聞之種類繁多,複雜程度差別很大,政治、財經、法律、科學等各方面的議題,很多時候都緊緊連在一起。基本法的詮釋、年報的讀法、藥物的特性,很難有一個記者可以無所不知。每個記者的教育及家庭背景並不一樣,這些是優點,同時亦正是缺點。即是說,大家都會有不足,所以要努力學習採訪的技巧。請教專家之外,還要對至少某一方面的知識掌握得深一點及闊一點。因為正如很多前輩的教訓,記者一詞的英文是reporter而不是recorder,如果單靠被訪者的意見,雖然被訪者未必個個說謊,但可能只會從自己的識見或對自己有利的角度講出部分事實,很多時面對事實的拼圖或羅生門,記者就要以知識邏輯等去分辨真偽。除了知識本身,透過用功,新聞觸角亦變得更敏銳,即使不是幼承庭訓或書香世代,只要多看新聞用心思考,面對最平凡的事件也可能培養出新聞觸覺來。

語文能力和溝通技巧當然非常重要。無論兩文三語、讀寫聽說、遣詞用字,可以帶來天淵之別,除了基本的文筆要流暢易明,對每一個字的意思,都要敏感一些去處理,不能順手拈來,貪圖方便就用。「調整」、「耹訊」、「跟進」、「處理」,分別固然有;要解讀「困難」和「挑戰」、會面氣氛「坦率」和「坦白」的分別,「暫停發售」還是「回收」;普通話的「合適」跟「可惜」,「無人死亡」和「五人死亡」等等,通通要打醒十二分精神。做廣播亦要格外留神發音。「骨骼」是骨「格」還是骨「落」?「人」民還是「淫」民?「履歷」是「理」歷還是「復」歷?除了文字,和別人的溝通能力亦不可忽視。記者的財產是人脈關係。怎樣令被訪者向你透露,而並非別人,怎樣可以批判被訪者完畢,仍然保持持續但中立的關係等等,都是學問。

另外,不怕捱苦,亦是重點。「鐵腳馬眼神仙肚」,是很好的形容。但當中的辛酸,真真正正的是一言難盡。粗略估計,記者至少三分之一的時間都站立在街上、酒店門口、會議室外等待。筆者試過八號風球在外採訪,足足淋了14個小時的雨,內衣褲全濕,凍得打顫,還要寫好稿才可下班。出差採訪,三個星期連續每天只睡兩至三小時,還要保持清醒的頭腦帶隊;或者從早到夜,晚上11時,才吃第一餐。

最後,要想一份高薪厚職的話,算了罷。新聞從業員,尤其小記者的人工,眾所周知,不會很高。即使當了10年20年,拿高薪的也人不多,想發達的話,還是想清楚該不該入行吧。



《趙麗如的文章叫人看罷獲益良多...》

>>October 17, 2005 at 2:08:32 PM GMT+8


2005 年 10 月 12 日 星期三 【晴】

習慣孤獨
近日,(還是近月呢?!)每逢到放假的日子,我均選擇或被迫選擇孤獨地渡過...
逛街、買東西、做雜務、吃午飯,通通都是自己一個人完成及處理...
無錯,我愛自由,但每到假期都是悶悶的自己一人,似乎...
這是我想要的麼?!坐車時我會留意的、在公司我會留意的...
其實我自己已經心裡有數...
今日一整天,電話從未響過,直至晚間才傳來訊息聲響,幸好還有每個星期均會關心我去哪兒玩的朋友...

>>October 17, 2005 at 2:08:18 PM GMT+8


2005 年 10 月 11 日 星期二 【晴】

因為同事要看甚麼演唱會關係,我被迫被安排坐一點更。

壓力潛在三兩天
加上心情壞透了,結果我返到公司首數小時,我沒有與人談話聊天,全程苦著臉...

幸好,幸好,神州六號及曾蔭權首次發表施政報告,救了我一命!
由於上述兩單大新聞足以將明天的港聞包起,故此突發新聞定必會被忽略,此亦造就我可在壓力大減的情況下工作。
而組長亦罕有地滿意這天沒有大突發新聞發生,因為即使有大事發生,都無可能在港聞版強佔重要位置,所以他絲毫沒有埋怨,反之更滿意現狀。

今天的任務只需專心處理東隧奪命車禍。
看似簡單的TA,其實我都打了不少電話,做follow up,食環署、消防處、救護員工會、律師、東隧公司,等等!
由於早版關係,我要在9時許便完成所有稿。
任務完成後,再幫組長寫埋一條殷伯配稿。
可以準時收工!

(不過,翌日查看生果報,發現它報道「P牌」的罰則,與我所寫的好有出入,究竟是誰出錯呢?!它的資料根據運輸署,而我的則是查法例,誰對誰錯?!)

>>October 17, 2005 at 2:07:54 PM GMT+8


2005 年 10 月 10 日 星期一 【晴】

入行甘耐,同肥方一齊出車的次數,僅得三兩次。
今日,機緣巧合情況下,我與他出車,心情簡直輕鬆爆!一來可以傾吐心事,二來開CALL會即刻同我嘭嘭聲開車去。

順利紀律部隊宿舍燒炭。
雖成功上到平台,(比其他行家略為成功,能抵達平台位置)但明顯我已被食Q緊盯問話,結果,我單佻獨鬥,先後與10個食Q dispute,終於我還是被圍剿,勒令離開!有女惡食Q更險些兒將我的相機揮跌!實在太沒禮貌了!
礙於僅我一人要對付接近10個食Q,我唯有頂硬上,與他們對罵至面紅耳熱。
怎料!!!!!!!!!!!!!!!!!!!!!!!!!!!!!!!!!!!!!!!!!!!!!!!!!!!!!!!!!
混亂間,我竟被女食Q罵道:「你都讀壞書呀!」
激死我了!!!!!!!!!!!!!!!!!!!!!!!!!!!!!!!!!那刻勁火文!!!!!!!!!!!!!!!!!!!!!!!!!!!!!!!!!!!!!!!!!!!!!!!!!!!!!!!!!!!!被人話讀壞書!!!!!!!!!!!!!!!!


我不滿食Q的行為,大家應理解各自都有工作在身,為何大家總是要處於對立的位置呢?!
點解記者永遠都是不備尊重的呢?(結果今日午飯話題便圍繞此TOPIC...)
我更不滿連身穿白恤衫的所謂大SIR都甘小家,與食Q衰埋一堆!



好不容易才平息那股怒氣!
臨收工,受命由沙田驅車到紅磡採訪警員成功追捕匪徒!
幸好選擇跳落車自己跑去現場,否則2個犯都被警員車走了!
好彩!多得街坊指導我走到正確警車影犯!(因為當時不見行家,而那兒卻有多架警車,每架都有人,要不是得到街坊及警員指示,我未必及時影到犯相!)





----------------------------------------------------------------------------------------------------------------------------
每趟相聚片刻,便爆發...



事實我也偷泣過
誰明瞭我真的哭過

>>October 14, 2005 at 1:16:38 AM GMT+8


2005 年 10 月 9 日 星期日 【晴】

***************七****************************

>>October 13, 2005 at 1:34:46 PM GMT+8


2005 年 10 月 4 日 星期二 【晴】

昨日在淺水灣被食環署人員控告非法販賣、結果被警員用胡椒噴霧制服的肥仔,因想澄清並非非法擺賣,而強調僅是一名外賣仔,與及想表達出被警員使用武力及胡椒噴霧的不滿,肥仔今日特登與區議員一同召開記者會,講述上述事情。

本人真的十分厭惡做這類新聞,因為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我信得邊個。
故此,開完記者會後,我都特登向行家發問不少問題,而好讓我更加理解誰是誰非。
當各行家表示其老世都唔想聽甘多關於這單野的時候,坐堂腳明亦如是,我本以為可以大步檻過,草草應付坐堂便算,但好景不常,噩耗來了,組長對這故事歡喜之極,更有意將這單新聞做大,結果,我當然成為受害者要返公司寫稿...無奈...
結果,這單野要寫三條稿,基於我根本弄不清誰是誰非,使我在寫稿時,困惑非常,終於好不容易到10時許,完成任務。
換來的是:寫得好,夠清楚...

>>October 13, 2005 at 1:32:08 PM GMT+8


2005 年 10 月 3 日 星期一 【晴】

2005 年 10 月 4 日 星期二 【晴】
我都話無幾個差人係好人架啦!

PC48056
我和小寶都會記住你
話說再有行山人士在西貢失蹤,敝報早已派出男同事及女攝記登山影已逝世的失蹤者,而我則留守山下,做command post及記者會。
開罷記者會後,我們這批不用上山的記者們,便留守在山邊。
由於不少行家上山時,將車泊在山邊,恰巧阿PC48056駕駛警車,呼喝要求我們這批記者,將泊在該處的報館車開走。可惜,我們哪有那些報館車的鎖匙呢?他們全都上山去了。
於是小寶便回應說:「阿SIR,他們都上左山,無可能開動他們的車,不如你泊另一邊啦!」
PC4開始火起。
小寶即說:「有位唔通我地唔讓個位俾你口羊?」
此時,PC48056開始發癲,不斷喝斥命令小寶出示記者證。
小寶不肯,於是2人旋即爆發罵戰,在遠處的我,看見在場有行家袖手旁觀,我思索一會,發現唔對路,罵戰愈來愈激烈,且身為警務人員、身穿制服的PC4竟開口說粗口,不斷用粗口罵小寶。
我開始覺得PC48056的行為很可恥,亦極之不對徑。
除了粗口外,更厲聲向小寶說:「收聲啦!矮仔!」
華!這句說話不得了!本也想調停,但PC48056的行為是警務人員所不容的。

由於PC48056滿小寶死都唔肯交出記者證,2人於是邊罵邊下山。
礙於機緣巧合下,我曾趨前幫小寶口,與PC4理論,而小寶剛巧想上我車辦正經事,於是PC4一度以為小寶也是敝報館的人,於是PC48056也截停我架車,硬抄下我們的車牌,更無理的要求我也出示記者證。
期間,我表示唔啱規矩,因為與PC48056你dispute的人不是我,為何無法要求小寶出示記者證的同時,卻要拿我來出氣,要我出示記者證呢!?事件與我何干呢?!
可惜,當時我趕住影黑箱車,與PC4理論間,更被死PC48056叫我收聲,條氣唔順下,也唯有就範,俾個無法無天的PC仔抄底記者證資料。
激死!
由於小寶不甘那PC的行為,結果隔了數天,他打俾PC個阿頭投訴,總算替他自己及我出一口氣!

>>August 20, 2008 at 5:36:27 AM GMT+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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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承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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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留言

路人留言   |

本人澳門人,時&#32212;&
>>August 17, 2008 at 7:09:18 PM GMT+8

哈.... <br>不經意間路過
>>March 26, 2006 at 1:01:08 PM GMT+8

下次吧~~^v^~. <br>再
>>November 24, 2005 at 4:49:24 PM GMT+8

呵呵~~ <br>汝之不惠~~
>>November 24, 2005 at 4:47:03 PM GMT+8

「聽話、循規蹈矩、不會諸多反駁的
>>July 2, 2005 at 2:12:45 AM GMT+8

不值得!
>>March 24, 2005 at 2:17:14 AM GMT+8

也許根本是不適合你的 <br>又
>>March 7, 2005 at 2:38:33 AM GMT+8

嘩,你又有個friend係23/
>>December 28, 2004 at 6:47:20 AM GMT+8

牛丸~~加油呀~~ <br>支持
>>December 7, 2004 at 5:12:33 PM GMT+8

邊間報館咁衰???
>>November 30, 2004 at 1:52:24 AM GMT+8

你知唔知肥仔辭o左職......
>>October 17, 2004 at 2:19:49 PM GMT+8

恭喜你出頭條......!
>>October 16, 2004 at 2:08:20 AM GMT+8

喂~~肥妹,,好耐唔見啦.. <
>>October 11, 2004 at 5:32:45 PM GMT+8

我很不認同9 月 25 日的說
>>September 27, 2004 at 2:49:00 AM GMT+8

我鐘意你........你鐘意嗎
>>September 26, 2004 at 2:49:47 AM GMT+8

男朋友仔祝你生日快樂﹗
>>July 4, 2004 at 1:57:51 PM GMT+8

Baby,生日快樂!!! <br
>>July 4, 2004 at 5:58:13 AM GMT+8

男朋友仔都知你好忙,但都唔好唔記
>>July 3, 2004 at 4:43:17 PM GMT+8

我知道妳好忙啦,所以都不太敢打攪
>>July 3, 2004 at 3:55:44 PM GMT+8

不單只文字,音樂亦然。當妳生活平
>>July 1, 2004 at 12:38:44 PM GMT+8

加油吧!! <br>無論如何,我
>>June 24, 2004 at 8:37:57 AM GMT+8

看完你的日記才發現我們之間的距離
>>June 23, 2004 at 7:20:01 PM GMT+8

深深感動!激動的廻盪! <br>
>>June 22, 2004 at 12:39:46 PM GMT+8

都係未企穩陣腳隉I何需謹謹於懷
>>June 20, 2004 at 3:25:58 PM GMT+8

睇你個日記仲好過睇報紙喇!!!!
>>June 19, 2004 at 4:05:50 PM GMT+8

不幸地,你被我選中為每日要聽我訴
>>June 6, 2004 at 12:41:30 PM GMT+8

哈哈,而家你都瘦左喇。 <br>
>>May 5, 2004 at 2:06:07 PM GMT+8

會成功既!!
>>May 4, 2004 at 3:05:02 PM GMT+8

點解我冇謝師宴既??? <br>
>>April 24, 2004 at 7:23:02 AM GMT+8

你一早已知道當中的意義啦~~ <
>>April 21, 2004 at 5:43:05 AM GMT+8

喂喂,禺者朋友,又是我啦...
>>April 20, 2004 at 7:33:35 AM GMT+8

唉~~~~唉~~~~唉~~~ <
>>April 19, 2004 at 5:39:27 PM GMT+8

TO:牛筋丸~~致歉 <br>唔
>>April 19, 2004 at 5:29:40 PM GMT+8

牛丸~~~ <br>no~~no
>>April 19, 2004 at 5:16:04 PM GMT+8

好文^v^~~ <br> <br
>>April 19, 2004 at 4:53:34 PM GMT+8

我會支持你的 <br>雖然我什麼
>>April 19, 2004 at 4:37:29 PM GMT+8

你這種人,累完一個又一個,根本不
>>April 19, 2004 at 4:08:25 AM GMT+8

所有人都被你出賣了,你洗&#27
>>April 17, 2004 at 6:02:13 PM GMT+8

我的回應: <br>可惜,我就
>>April 17, 2004 at 5:03:19 PM GMT+8

好的文句我會喜歡~~^v^~~
>>April 15, 2004 at 7:57:21 PM GMT+8

喂喂 <br>禺者朋友,你又吾小
>>April 14, 2004 at 1:29:07 PM GMT+8

覺得有趣~~~ <br> <br
>>April 13, 2004 at 5:13:46 PM GMT+8

怎樣的性格造就怎樣的人, <br
>>April 12, 2004 at 5:44:40 PM GMT+8

開心d啦! <br>振作啊!
>>April 3, 2004 at 6:08:57 AM GMT+8

牛: <br>我第一次看別人的日
>>April 1, 2004 at 1:42:32 PM GMT+8

禺者朋友: <br>你好!!!
>>March 29, 2004 at 2:18:10 PM GMT+8

丸丸 ..我們永遠也是好朋友..
>>March 29, 2004 at 5:02:58 AM GMT+8

我也為著得悉了你這樣人而感到高興
>>March 28, 2004 at 2:52:07 AM GMT+8

禺者朋友: <br>你好!!多謝
>>March 27, 2004 at 6:08:00 PM GMT+8

小船朋友: <br>高興結識你
>>March 23, 2004 at 3:24:21 AM GMT+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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