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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起義

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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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年 12 月 31 日 星期五 【晴】

<文責自負>

「你放在日記網的影評,有沒有投到影評人協會?」網友問。

「沒有。這是行規。」我答。

這叫「文責自負」,即是不可一稿兩投,所有投稿必須未經發表,當中抱括了互聯網。在文字界,一稿兩投是死罪。

朋友好奇問:「你好些參賽小說,也傳給網友欣賞,這豈不是違規?」

我解釋:「我只是傳給熟稔的朋友,希望聽取他們的意見。傳給他們之前,已經聲明這是用來參賽的,還叮囑他們別轉發予他人。」

在學生報的日子,跟文社合辦徵文比賽,我雖然不用審批稿件,但大多作品都會細心閱讀,希望了解參賽者的水平。

有次閒著無事,拿了份同校另一學生組織的刊物來讀,發現一篇跟參賽作品同名的文章。回莊房查看,竟然是同一篇文章,於是翻查比賽規則,確定我們已經標明,作品必須未經發表,最後取消了那同學的參賽資格。

同學說:「或許人家不是故意的,參賽前沒有細看規則,才會犯如此錯誤。」

即使是我們沒有寫明作品必須未經發表,也不能胡亂投到別處,「不可一稿兩投」是行規,早已約定俗成,對文字工作稍有認識的人也知道。連這麼簡單的守則也不曉得,配不配參加比賽,配不配做大學生,大家心中有數。

比賽完結後半年,在學校的中文自學室隨手拿了本刊物來看,發現一篇跟小說組季軍一樣的作品,真激氣!

或許大家覺得,文字媒體有成千上萬個,我們是沒可能查核每篇作品有沒有發表過,但把作品投到校內,難道以為真的可以暪天過海?還是以為學生報所有人都是瞎子?

別告訴我不知道甚麼是「文責」,這只會令我更鄙視你。

>>January 4, 2005 at 8:14:40 AM GMT+8


2004 年 12 月 30 日 星期四 【晴】

<第三次半戀愛>

女朋友向男人埋怨:「你看人家的男朋友,追求對方時,每天都拿著大束鮮花,駕跑車到她的公司,接她下班。每星期又會送小禮物給她,哄她開心。若果你當初如此熱情地追求我,那就好了。」

男人只得無奈地說:「以往的三個女朋友,都沒有真真正正地追求過她們。算起來,其實我不太曉得追求女性。」

男人以往的三段戀愛,都是糊里糊塗地開始。男人跟現在的女朋友是同事,朝夕相對,有段日子更是一起工作至深夜,大家志趣相投,無所不談。是何時開始成為情侶,已經弄不清楚。

三年前,男人仍是個學生,一日晚上回家,忽然下著滂沱大雨,沒有帶備雨傘的男人慌忙走避之際,一柄已打開的雨傘從後面遞過來。

男人回首一看,一位陌生女人拿著雨傘,笑意盈盈說:「若果不介意,可以跟我共用這柄傘。」

男人笑著點頭。

一路上,男人發現雨傘不夠大,女人的另一邊膊給雨沾濕,於是尷尬地說:「可不可以讓我拿雨傘,搭著你另一邊肩膊?」

女人含蓄地笑了笑。就是這樣,他倆開始雨中慢步。

這一晚,大家談得極之投契,如相識已久的朋友般。雨停下來,他們走到一所通宵營業的餐廳繼續聊天,直到第二天早上。

離開前,男人情不自禁地吻了女人一下,女人沒有反抗。

此後,男人對她展開追求,兩星期後,女人已經是他的女朋友。後來男人才知道女人比他大兩年,而且出來謀事已有一段日子。

相戀不夠兩星期,男人就提出分手。他坦白地告訴她:「其實我已經有女朋友。」那是男人的第三個女朋友。

男人清楚知道自己愛的是女人,但提出分手是因為不想對女朋友不忠,還是覺得跟女人的距離太遠,男人至今仍想不清楚。

這是男人的第三次半戀愛。

男人不會讓現在的女朋友知道,第三個半女朋友是追求回來的,因為不想惹上不必要的麻煩。

每當女朋友抱怨男人沒有浪漫地追求過她時,男人會暗暗想:「誰叫你這麼容易得手?」

>>December 31, 2004 at 5:59:03 AM GMT+8


2004 年 12 月 28 日 星期二 【晴】

<竟然拍拖>

每當朋友知道我有女朋友,都會很驚訝地說:「哦?你竟然有女朋友?」

在「你有女朋友」這個句子上,他們不約而同加上「竟然」一詞,言下之意,即是認為我是那種一輩子都不會有女朋友的人。

身邊很多朋友,在我這個年紀,都拍過拍過三數次拖,現下才談第一次戀愛,有甚麼出奇?難道他們覺得我是同性戀者?

好奇心驅使下,我問班中一位頗熟稔的女同學,打聽人家對我的觀感。那女同學說:「其實你有女朋友並沒有甚麼出奇,只是你平日太過我行我素,全不理會別人意見,說話又太過直腸直肚,毫不顧及別人的感受,這樣的性格,很難會有女孩子喜歡。」

我呆了半晌。個人處事風格跟有沒有異性喜歡,是兩馬子的事,那女同學明顯想趁機數我不是。我不會動怒,因為她不是第一個批評我處事作風的人,也不會是最後一個。

一位男同學打趣說:「說不定阿筆是在酒吧,暗下迷藥,毁了人家的貞操,弄得人家不得不做他女朋友。」

以上情節,我以為只會發生在白燕演的黑白片,想不到會出自一個大學生口中。唉!

原來,我在同學心目中是個我行我素的採花賊,看來有好好檢討的必要。

一位朋友嘲笑我:「你經常頭髮蓬鬆,滿面鬚根,說話粗魯又有口氣,真不明白你的女朋友何以能夠容忍你潦倒的外表。」

女朋友當然對我的外表微有不滿,還稱呼我做「阿伯」。

「你是我的女朋友,你對我的批評,正正反映你喜歡哪類男士。原來你喜歡『阿伯』。」我懶洋洋答她:「我則不同,我喜歡的女孩只會是聰明又可愛的。」

女朋友登時語塞,給我逗得滿心歡喜。

>>December 30, 2004 at 2:21:18 PM GMT+8


2004 年 12 月 27 日 星期一 【晴】

故事平凡──「錯過又如何」

要不是張曼玉在康城影展奪得影后,相信少有人知道有一套叫<錯過又如何>(Clean)的法國電影。張飾演的王雅薇,既是憤世疾俗的搖滾樂歌手,又是染上毒癮的中年女人,為了爭回兒子撫養權而東奔西走,片中她除了要說英文之外,更要說法文和母語廣東話,就連電影的主題曲也由她主唱,張的演技可謂發揮得淋漓盡致,獲得影后是理所當然的事。

<錯>的主題有點模糊,是想講述王如何為理想而掙扎,還是想描述王為爭回兒子撫養權而努力戒除毒癮的過程呢?或許以上兩點都是主題,但導演阿隆耶斯似乎頗同情這個角色,沒有給她太過坎坷的遭遇。

王出獄後便赴法國定居,生活尚算穩定。丈夫已死,她為了向老爺證明自己有能力照顧兒子,於是下定決心,戒除毒癮,努力尋找工作。鏡頭一轉,王把毒品從火車廂抛出,便交代了她成功戒除毒癮。在工作上,她幸運地遇上自己的歌迷,給她介紹工作。僱主明知她踏入中年且缺乏工作經驗,都仍然聘用她,給她機會。片中的老爺不太滿意王的處事作風,但因為明白自己年時已高,只要王肯決心發奮,便把孫兒的撫養權交還她。每件事都非常順利,筆者並沒有歧視吸毒者的意圖,但從戲劇的角度看,讓王經歷重重波折,才得到兒子,故事可能會更吸引。

有趣的地方是,王既是個抱怨被母親遺棄的女兒,也是個被兒子指責殺死父親的母親。在法國一所中國餐館工作時,她因為不滿工作勞碌而且收入微薄,於是跟經理發生爭吵。經理責備她:「其實你的母親已經為你做了很多事。」當時王並不明白母親的苦心。後來王跟兒子見面,被他埋怨害死父親,王卻冷靜地向他解釋整件事的始末。王由為人子女轉變成母親的階段中,究竟有沒有體會到自己的母親其實對自己有多關懷呢?這是大家值得思考的地方。

>>December 28, 2004 at 9:55:13 AM GMT+8


2004 年 12 月 26 日 星期日 【晴】

透過對方來肯定自己──「公主復仇記」

看過彭浩翔的<全職殺手>原著小說,就開始留意他。其首部導演的作品<買凶拍人>,用了風趣幽默的手法,道出默默耕耘的電影工作者背後的血淚史。今年四月的金像獎頒獎典禮,他憑<大丈夫>獲得新晉導演獎。

彭早已言明,<公>不會如<大>一樣是黑色喜劇,細心觀看,我們不難發現兩者都是以男女互相角力為題材,利用純熟的拍攝技巧反映男女主角陰暗的一面。

阿嬌飾演的阿貞明顯有自毁傾向。她原本是個端莊嚴正的中文老師,被吳彥祖飾演的Ken抛棄後,頓時一蹶不振,家中變得凌亂不堪,而且染上了一小束紅髮,打扮如飛女一般。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她為報被抛棄的恥辱,可以不理個人聲譽,把自己的裸照放到網上,任人瀏覽。這是用自我放棄的態度,來對抗社會周遭的束縛。

<公>的故事講述兩個女人如何從Ken手上奪回自己的裸照,主線卻是兩個女人透過對方,來證明自己的存在價值。兩個女主角輕描淡寫地憶述與Ken的往事,其實正是她們「交手」的場面。貞表示自己擁有Ken的門匙、對他的上班時間和生活習性有多清楚,以及曾經和Ken在走廊造愛,都是要向陶紅飾演的蘭證明自己在Ken心目中有多重要。

貞有學識又有嬌俏的外表,即使被男朋友拋棄,很快便會有男士向她展開追求,用不著為Ken如此傷心,更毋須大費周章來實行報復計劃。再者,成功拆散蘭和Ken後,以Ken的性格,轉眼便會追求另一個,難道貞每次都可以破壞Ken的好事?究竟貞是因為接受不到自己被抛棄的事實,還是妒忌蘭可以得到Ken,才作出駭人的報復行動,就只有編劇彭才知道。

好些兩個女主角交談的場面,都用了搖擺不定的手提鏡,以場景和人物成四比一的比例拍攝,令人有偷窺的感覺。或許大家覺得人物性格有點抽離,但這可能是導演眼中女人的模様。

>>December 27, 2004 at 4:24:45 PM GMT+8


2004 年 12 月 25 日 星期六 【晴】

<第一次的男人>

兩個月前,在學校電腦室趕做功課,久久沒有聯絡的朋友忽然來電找我,焦急地說:「我的女朋友在房間等我,現下正打算走到附近的便利店買『吹波糖』,你有沒有使用過?」

我想了想才明白他的意思。朋友的女朋友忽然答應給他幹那回事,奈何朋友仍是處男,沒有性經驗,因此方寸大亂,而「吹波糖」的意思即是避孕套。他可能因為身在公眾場所,才會如此間接地形容發生甚麼事。

朋友在危急之際向我求助,想必認為我可以替他解決疑難。看來我應該好好檢討,為何朋友會覺得我曉得教他幹那回事。

我坦言:「我也沒有試過呢!不過個人認為,既然是第一次,買『吹波糖』的錢便不能省,用最貴的一款不會有錯吧!」

「這個嘛…」對方忽然斷線,再致電找他,都沒有接通。

兩星期後,跟朋友們聚餐,遇見那位朋友,餐後跟他溜了出去聊天,問他當日「戰況」如何,他搖了搖頭說:「任務失敗。」

我有點愕然。他繼續說:「幹了三小時,都找不到法子插進去。」

「她極有可能是變性人,因此沒有地方給你插進去。」我打趣。望見他臉如死灰,唯有安慰他:「你知嘛,跟據統計,即使是美國思想如此開放的國家,幹第一次便成功的人不到一成,近五成人要花五年時間才學曉,別太擔心。」

後來我建議他讀吳敏倫的<如何排除性障礙>,這是我唯一可以做的。

最近一次見他,他說最後都沒有看那本書,還意氣風發地說:「根本不用看甚麼書。和女朋友試了數次便成功。頭幾次即使成功,也累上半天,現在曉得互相配合,女朋友也一樣得到快感,叫床聲比AV女郎還要厲害。」

朋友正是血氣方剛之年,有那話兒自然曉得幹那回事,替他擔心是多餘的。

>>December 27, 2004 at 7:28:15 PM GMT+8


2004 年 12 月 24 日 星期五 【晴】

<吃下午茶>

跟大班同學在飯堂享用下午茶,談笑風生。

坐在隔鄰的女同學拿著手提電話,激動地質問:「甚麼?你還在床上睡覺?你知不知道現在是甚麼時候?還記得昨天答應過我甚麼?你不是說過會陪我吃下午茶嗎?」

我撕開糖包,倒進咖啡,用膠匙輕輕攪動,大口大口地灌下肚裏,心曠神怡。

那女同學愈說愈兇:「難道你忘記了我眼下還有別的事要忙嗎?你現下才趕來,可以陪我多少時候?」

我拿起刀叉,細心地把眼前的西多士切開,慢慢咀嚼。

「你現在還是小孩嗎?你知不知道自己有多大?自己遲大到還埋怨我沒有致電吵醒你?你知不知道自己在說甚麼?若果真的是我錯,錯就錯在我不應該答應跟你吃下午茶。」

今天的雞翼比平日硬,不夠可口,我大感惋惜。

一眾同學的目光已經放到那女同學上。

事情很簡單,男同學(即是她的男朋友)患有先天性高血壓,要長期服用藥物,副作用令他時常昏昏欲睡,一旦蓋上眼簾,便陷入昏迷狀態,連父親姓甚麼也忘記得一乾二淨,因此經常爽約。試過一次,女同學在街上呆等了半句鐘,男同學卻依然身在被窩中。

女同學不是第一次因為男同學遲到而大發雷霆,更不會是最後一次。

掛了線,女同學柔聲問我:「你們會不會覺得我像個潑婦?」

我繼續專心吃西多士,詐聽不見。她是不是潑婦,大家心中有數,我絕不會回答她。

半晌,睡眼惺鬆的男同學氣急敗壞地跑到來,他點了下午茶,甫坐下,女同學一言不發就離開,男同學迅速地吃了半份西士便追了出去。

我興奮地把男同學尚未吃的雞翼叉到自己的碟上,別浪費食物嘛!

>>April 9, 2005 at 9:02:03 AM GMT+8


2004 年 12 月 23 日 星期四 【晴】

<反對「反對折卸紅灣半島」>

紅灣半島事件惹來軒然大波,現下決定不拆卸,一切已經塵埃落定。

在學校,我是屬於少數(可能是唯一)支持拆卸的人。

學校宿舍坐落紅磡,比鄰黃埔花園、半島豪庭等高尚住宅,屬於高價地段。

反對拆卸的主要論點是環保問題,而同學反對的原因卻是擔心,拆卸會帶來噪音和空氣污染。

我支持的原因非常簡單,住的房間對著紅彎半鳥,剛好阻擋了海景,倘若拆了,一百八十度全海景便屬於我的。

朋友問:「不怕帶來空氣和噪音問題?」

當然不怕。心思稍稍精明的同學都發覺,紅灣半島隔鄰正在建酒店,若果真的會有空氣和噪音污染,我們早就身受其害,再多一個建築地盤也沒關係。況且,建築中的酒店從來沒有造成甚麼滋擾,相信拆卸紅灣半島造成的噪音和塵埃不會太大。

朋友反駁:「即使拆了,再建成的豪宅亦會阻擋海景。」

唉!等到另一座樓宇重新建成,我已經畢業了。

再者,每每早上上學,我都是極之匆忙地刷牙、洗臉和換衫,他日紅灣半島入伙,以後在房內更換內褲,都要關掉窗簾,很是麻煩。在房內的一舉一動,都隨時給陌生人看得清清楚楚。

朋友有點不滿:「你反對拆卸,是出於個人理由,完全罔顧環境染問題,很自私啊!」

香港市民每天用影印紙和膠袋的數目,已經多得令人吃驚,還談甚麼環保?

現在紅灣半鳥尚未入伙,空洞洞的樓房晚上偶爾傳出怪聲,挺恐怖的。

>>January 1, 2005 at 10:11:37 AM GMT+8


2004 年 12 月 19 日 星期日 【晴】

<被同學罵>

收到網友的ICQ訊息,呼籲市民上街遊行,抗議鄭大班,我隨手轉發(forward)了出去。

不消半刻,便有同學來電。

「哈哈!真戇鳩。」同學不屑地說,「若果人人上街示威反對議員,那還談甚麼民主自由?」

無緣無顧被別人用粗口咒罵,真激氣。我按著怒火,平心靜氣地說:「首先,我必須強調,我不是原本發這個訊息的人,這是朋友發給我的,我只不過是轉發出去。

「我也是在公共屋村長大的,領匯上市,要令投資者有合理回報,即是會隨時觸發加租潮,從個人利益看,我絕不會做損害自己的事。

「可是,當有小市民要告政府,理由是想打董建華的『老虎頭殼』;再問那小市民,領匯上市對她構成甚麼影響,她卻反過來叫大家去問董建華,而剛巧又有議員願意義務幫那小市民,你會怎樣看那位議員?」

說得再明白一點,即是大班反對上市,背後可能有不可告人的動機。

「這個嘛…挺同你意你觀點。」同學的態度立即變得溫和,跟剛才判若兩人。

我繼續說:「況且,上街遊行正正體見了自由思想,只要大家是和平理性地表達意見便行。若果大班不滿有人反對他,大可以組織自己的支持者上街造勢。最重要是,我只不過是轉發訊息,自己沒有打算遊行。」

參與過學生報後,我清楚自己這輩子不會再參與政治活動。

「這個嘛…」同學有點尷尬,轉眼便掛線。

另一位同學反駁:「領匯上市,沒有充份資詢市民,整件事的罪魁禍首應該是董建華。」

我說:「董先生的施政手腕有多強,大家心中有數,但這不是令弱勢政府雪上加霜的理由。」

房委會面對嚴峻財赤是事實,領匯上市有可能損害草根階層的利益也是事實,公利和私利如何取捨,我自己也想不通。同學口口聲聲大談民主自由,自由卻用粗口批評別人,這又是不是大家認識的民主自由呢?

>>December 30, 2004 at 9:18:51 AM GMT+8


2004 年 12 月 4 日 星期六 【晴】

<筆下的男人>

<頸巾>一文改篇自真人真事,文中的男人是我的好朋友,他知道我有寫網上日記的習慣。我向他解釋,日記網的流量不高,而且「阿筆」只不過是網名,沒有人知道我的真正身份,因此他才答應讓我把其經歷寫成小小說。

朋友看過<頸>後大叫讚好:「想不到你筆下的我原來是這樣的。寫得挺不錯啊!」

學習寫文章以來,這是第一次給朋友讚賞,著實高興。他繼續說:「不過有幾點需要澄清,我現在的女朋友是知道頸巾這回事。」

我說:「我當然知道,然而,從戲劇理論看,故事的矛盾愈多,就愈容易觸動讀者的心靈,因此主角向女朋友隱瞞真相是有必要的。」

朋友指著文章又說:「你寫我聽到她另有心儀對像時,內心酸溜溜的,其實當時並沒有甚麼感覺,但看罷你的文章,又仿佛心有戚戚然。」

我笑了笑說:「這畢竟是故事創作,需要加入個人的想法,無論你當時有沒有介意,我都會這樣寫的。」

朋友雀躍起來說:「看你如此熱衷創作,令我也想專心攝影,多拍幾幅相片,參加影展。」

朋友是個攝影迷,經常獨個兒呆站海旁,為的只是要拍下一張自己稱心的相片。令我佩服的是,他可以花掉整副身家萬多塊來買數碼相機,算得上攝影狂熱份子。

我忽然想起將有攝影比賽舉行,於是說:「課室外貼了張攝影比賽的海報,題目是香港的夜景,冠軍可獲價值萬多塊的數碼相機,有興趣的話可以參加。」

朋友皺著眉說:「我擔心的是,可能花了數天時間,都拍不了一張合心意的相。」

我安慰他:「尚有時間嘛!」

朋友興奮地來回踱步,為怎樣取景而費煞思量。

我懶洋洋地提醒他:「你明天還要考試。」

朋友如夢初醒,老不情願地返回座位溫習。

>>December 26, 2004 at 8:37:45 AM GMT+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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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造女人,是上帝跟男人開得最大的玩笑,但願我能夠活在這個玩笑之中,直到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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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留言

路人留言   |

Tks for the msg.
>>September 15, 2014 at 8:54:05 AM GMT+8

hi 阿信, <br> <br>
>>February 26, 2010 at 2:40:37 AM GMT+8

好像都有幾個月沒有看過你的網誌
>>March 10, 2009 at 7:41:38 AM GMT+8

你身體還好嗎? 你好好保重la~
>>June 12, 2008 at 12:58:47 PM GMT+8

為何刪除網誌呀?
>>April 28, 2008 at 6:24:21 PM GMT+8

我喜歡沒有『夜,冷風如刀』的結局
>>April 25, 2008 at 6:42:57 AM GMT+8

阿筆︰ <br> <br>你這樣
>>April 23, 2008 at 4:07:39 PM GMT+8

你收皮啦!連約翰連儂個儂都寫錯,
>>April 22, 2008 at 12:27:29 AM GMT+8

你咩事要搬埋拉屎撒尿上枱?哈哈~
>>April 14, 2008 at 3:41:10 AM GMT+8

阿筆︰ <br> <br>知你近
>>April 12, 2008 at 7:03:53 PM GMT+8

您好! <br> <br>謝謝
>>April 12, 2008 at 3:12:38 AM GMT+8

好多錯別字。 <br> <b
>>April 11, 2008 at 10:10:13 AM GMT+8

re:《慢慢解釋》 <br>你
>>April 10, 2008 at 12:23:29 AM GMT+8

收到你個e-mail,篇文睇緊
>>March 12, 2008 at 1:27:39 AM GMT+8

你知唔知, 就算你真係有"心"事
>>March 5, 2008 at 7:02:47 AM GMT+8

你這樣寫也預左我小你。 <br>
>>March 4, 2008 at 5:29:03 PM GMT+8

我是否應說一聲遲來的「生日快樂」
>>December 10, 2007 at 3:40:59 PM GMT+8

阿筆︰ <br> <br>你都夠
>>November 14, 2007 at 4:02:32 AM GMT+8

哈哈哈哈哈哈!!!!我已經收到n
>>November 9, 2007 at 9:29:01 AM GMT+8

對於女仔黎講, <br>男人唔靚
>>November 9, 2007 at 4:17:35 AM GMT+8

阿筆︰ <br> <br>你是否
>>October 29, 2007 at 6:43:39 AM GMT+8

人不風流枉少年,可惜阿筆已不在少
>>October 24, 2007 at 4:22:40 PM GMT+8

不知甚麼時候開始,這裡的男女議題
>>October 11, 2007 at 7:33:53 AM GMT+8

只要回憶你用抽筋般的聲線、淫蟲般
>>September 24, 2007 at 9:15:05 AM GMT+8

會唔會係因為大多數人打算拿完雙糧
>>September 23, 2007 at 1:16:05 AM GMT+8

那你的「記事薄」有沒有寫著記事簿
>>September 12, 2007 at 1:34:39 PM GMT+8

阿筆︰ <br> <br>你可否
>>September 5, 2007 at 3:56:16 AM GMT+8

果然一日一post,有進步!!
>>July 31, 2007 at 6:27:14 AM GMT+8

我比你更意想不到地在書展中買了一
>>July 27, 2007 at 1:10:57 PM GMT+8

"背夫偷漢"一個頗震撼的形容詞,
>>July 16, 2007 at 10:26:34 AM GMT+8

在《車神.又見車神》裡,視覺觀感
>>June 19, 2007 at 3:16:47 PM GMT+8

阿筆︰ <br> <br>你近日
>>May 21, 2007 at 3:06:24 AM GMT+8

我覺得「滾」的定義並不是你同行所
>>March 7, 2007 at 11:29:56 AM GMT+8

潔身自愛!保重!!
>>March 6, 2007 at 5:54:05 AM GMT+8

一個人在外,萬事要小心!! <b
>>February 13, 2007 at 3:31:06 AM GMT+8

收到你的文章,可惜還未有時候看畢
>>February 9, 2007 at 3:53:25 AM GMT+8

1。你大可以下次不請我吃飯,我們
>>January 22, 2007 at 5:21:50 PM GMT+8

唉,你真係身在福中不知福~!!
>>January 22, 2007 at 2:53:34 PM GMT+8

可否電郵最後版本給我看呀?!
>>January 4, 2007 at 3:59:13 PM GMT+8

那是時候有所回報了……
>>January 1, 2007 at 5:22:45 PM GMT+8

筆,對不起,你的文章我已刪除..
>>December 31, 2006 at 3:13:16 AM GMT+8

你終於再在網誌裏出現啦!阿筆。
>>December 19, 2006 at 6:30:20 AM GMT+8

早知你有去畢業禮, 我就搵你影相
>>December 16, 2006 at 4:02:53 PM GMT+8

筆, <br>好嗎?咁耐無作品出
>>December 11, 2006 at 7:49:28 AM GMT+8

你的文&#31508;怎么了?
>>October 5, 2006 at 3:44:44 AM GMT+8

內容有點對,有點不對。 <br>
>>October 1, 2006 at 6:44:04 PM GMT+8

阿信,你好嗎?其實這已經不是我頭
>>September 29, 2006 at 6:04:23 PM GMT+8

為什麼不找我呀?我都有鏡頭和咪呀
>>September 23, 2006 at 7:37:17 AM GMT+8

睇開d啦......
>>September 13, 2006 at 1:12:42 AM GMT+8

鈳祚v奶既字典入面,係唔會有:
>>September 5, 2006 at 5:18:23 AM GMT+8

人氣: 3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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