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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印

日記

日記主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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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年 8 月 27 日 星期六 【晴】

這句話是我的信念:

"在使自我更趨向於完善的前提下,別人 對自身的看法才有其存在的意義和價值"

另加一篇偶改的攪笑文章

今天從友人的郵件中聽聞一宗大陸擄人打劫新招,受害人表面上具有生物特徵,這聽起來令人毛骨悚然,忍不住要寫下此電郵信件,希望知會各路英雄,他日回歸祖國敬要提高驚覺 !!!



以往大陸”任我行”的擄人打劫對象普遍為單身或已婚人士。可是,他們現在有新招----直昇機;故目標便轉變為無論你有多少人,或是何人(who)、是什麼(what)、是何地(where)、是何時(when)、甚至是不知道為了什麼(why),他們都有辦法全部擄走...........



自由行暨腎石三賢人梁地官主持道,當日祝君好跟一班高手一同前往西方取經。途中,有一至兩個高手行得特別慢,而祝君好便是其中一位,行o下行o下,突然胯下有個自稱要打倒喬治布薯既國內異見人士把頭放在其雙肩並進行着淚水濕盡的行為程序*(*:證明雙肩的存在:請舉起左肩並說:“這是左肩”;然後再請舉起右肩並说:“這是右肩”。我認為這個證明雖可以滿足作為恰當證明的三個條件,但不能證明雙肩能同時讓你做"淚水濕盡"的動作:第一,“前提與結論確實不同”。因為結論是“雙肩同是讓你做某種動作”,而前提則是“雙肩現在存在,但其只能讓你在其中一個肩膀,做某种動作,並且說:‘這是肩膀,這是另一個肩膀’”,前提比結論具体得多,兩者顯然是不同的;第二,“前提是我當下所知的事實”。如果說我不知道我展示雙肩,做某種動作,並斷言這是雙肩,那是十分荒謬的;第三,“結論確實是從前提推出来的。”因為如果“這裡是我的左肩,那裡是我的右肩”,那麼顯然可以推出“現在存在着雙肩。”),同時後面有另一個明顯沒有清除口腔異物的異國異見人士用尖銳的異物插著祝君好的天靈蓋,並對其發表異議聲明﹕「同您既"呀喇打"講,半個小時後再在老地方等你。」



祝君好自知劫數難逃,唯有跟其餘的高手們道﹕「一會你們慢慢享用吧!」高手們都感到很奇怪,並轉身來看看,懶打唷??! 高手們只見有個食家搭著祝君好既糖,那個人還滿面笑容地說﹕「嘰嘰!仲捉你唔到,開餐囉!」



高手們雖感到有點兒那個似的,但想著這可能是祝君好的知己吧,碰到也不是奇事…進了和平客棧,經磋商後,各國高手們初步達成協議,並一致認為要一個急凍猴子頭。其後,只見一個工作人員從後台中拖出一隻體形比正常猴子大三點八倍,並已執行了脫毛程序的類人猿。但令人感到不解的是,為什麼要用一塊黑布包裹着類人猿的面部呢?後來工作人員解釋這是當地的傳統DHA食法,先把類人猿固定在桌中的小洞,其後把鐵鎚對準人猿的人中處一敲,頭蓋骨應聲倒地,一些嘴饞的高手還在嘴邊細嚷:”嘰嘰,左腦控制思維,右腦發展邏輯…” 便手起匙落,人猿呱呱大叫。可是,類人猿越是叫得厲害,高手們便越吃得起勁。到最後,好奇的高手們欲睹類人猿的真面目,便把黑布一掀,眾人”花容失色”.........可憐的祝君好,就這樣光天化日之下,在高手們的口中被分屍.........



倘若大家不幸遇到以上的情況,會怎麼處理?????



希望大家會把此電郵發放出去,通知多些人,大家提高警覺一些,到大陸遊玩時

,朋友間多點默契,並且不要掉下你的朋友!!!!!!!!!

>>August 28, 2005 at 9:32:13 AM GMT+8


2005 年 8 月 27 日 星期六 【微雨】

今日聽到一個話題真係好攪笑,就係如果我同你講

"現在我正式宣布,在法律上我係好愛妳既…"

這樣等同無意義的 = =||

只有在道德上或愛情的領域or從認知的角度出發,才有意義

拋垃圾為何會犯法?

因為拋垃圾等同拋棄所有權,而所有權是不能被拋棄的。

法律行為=n*意思表示

法律行為並不包括量的概念

而意思表示是包含量的概念

即使甲方乙方的表示為同一之目的都是有兩個意思表示

一個法律行為能由一個意思表示(拋垃圾)或兩個意思表示(合同)所形成

偶有自由隨時隨意拋垃圾,因為偶有私法自治之權利,但偶必須負擔其法律後果

兄與弟同時被贈與一個玩具車,兄與偶各有該動產之一半所有權,但亦有不行使之權利,故若偶不行使這動產之所有權逾五年後,該所有權之全部便會歸玩開o個個。但偶並不能以分割或贈與or出售之形式把該動產給(分||贈||售)予他人,因為除了有所有權的問題之外還會把問題複雜化。

如果偶跟妳說妳願意嫁給我嗎?妳說可以呀(回應為隨你喜歡又係另一回事),雖然在理論上你們是已經結了婚,但事實上我還可以質問你:"你憑什麼說你們已經結了婚?"
這時候你們將會無言以對,故我們需要要件。

甲方乙方之方可為一個或以上

法律行為不等於法律上的行為

法律行為分為有意識和無意識,區分之關鍵詞為(行為)效果和個人意志

只有人才能構成法律行為

而在法律上具備什麼條件才能稱之為人偶就唔係十分清楚…

>>August 28, 2005 at 9:13:42 AM GMT+8


2005 年 8 月 27 日 星期六 【晴】

這是我贈與友人的一段預言…

【古月亭】

古月之雙生,

本是命同根。

豈料遇庸帆,

帆隨美景逝。



陸子

>>August 28, 2005 at 9:11:44 AM GMT+8


2005 年 8 月 26 日 星期五 【微雨】

今天我申請寫日記,目的為把我的所感所學,刊登於此

以便日後分享及整理

>>September 4, 2005 at 10:16:38 AM GMT+8


2005 年 8 月 6 日 星期六 【晴】

這首詩是我抒發對戀人的情懷。

【古月亭】

生死一線差,

微觀看宏偉;

人生本無常,

無力挽夕陽.

神聚富士山?

>>September 4, 2005 at 10:31:35 AM GMT+8


2005 年 8 月 1 日 星期一 【晴】

haha,真係幾有道理。

用心讀每一個筆劃順序,再用一兩個光年 想一想

我在你面前可以說我愛你,
但並不是代表我喜歡妳。

沒有一個男人或女人是值得你為他流眼淚,
值得的那一位,不會要你哭,但會要求你為他流馬尿。

那人並不一定如你所想像般全心全意地愛你,
但這不代表那人不愛你。

一個真正的朋友是向著你揮手,
在你最接近死亡邊緣時。

掛念一個人最差的方式,
就是你跟他擁抱時,而你永遠不知道他在幻想誰。

就算你不快樂也不要皺眉,
因為你永遠不知道何時會起多兩條皺紋。

在世界裡你可能只是某人,
但對某人來說他可能當你唔係人 。

不要花時間在一個不肯花錢在妳身上的人。

可能神要我們在遇到那位對的人之前先遇上一些錯的人,
讓我們遇到那位對先生/對小姐時卻已經到達了生命的盡頭。

不要因為完結而愁,要為曾經發生而恨。

這個世界永遠也會有一些傷害你的人,
你要做的就是繼續去信這個人和小心那些叫你不要信他的人。

在你嘗試了解其他人和盼望其他人明白你之前,
先把你自己變成一個更虛偽的人和摧眠你自己。

不要太努力去找,
因為最好的東西一定是在你最預計不到的時候失去。

>>September 4, 2005 at 10:29:38 AM GMT+8


2005 年 6 月 30 日 星期四 【陰】

孔明雖不視孤為徒,但孤永視孔明為師。
吾雖平庸,但非不才。今遇波折,心中不憤,但為報知遇之恩,則不可莽亂。吾心有一計,不知可行?乃靜觀其變,心藏志隱,言行不變。
吾師雖凡事皆事必親躬,惜智短而不惜才、在位卻權虛,非善辨才能之士、非適權善用之士、吾嘆息之!
此位尤如雞肋,食之無味,棄之可惜。
如面露不悅,言示不滿,心灰意冷,此為庸輩之舉也!
與凡塵之仕共事,不可有所奢望。視之為歷練,取之為基石,待潛麟望達,則事可成。

>>September 4, 2005 at 10:15:59 AM GMT+8


2005 年 5 月 18 日 星期三 【晴】

諗法律的理由


l 安持

l 旭升(天地人)

l 逆笑

l 助已勵人

孤慮意缺功徒

心苦而力不足

氣難平

若為長投遠資

雖表看功難視

待安持旭升

則動機顯明

志為必然之事

但需有志不能達之志

心理學

惟自學成之之道

心清而力足

助微能善理

道為潛麟望達

不可棄之

>>September 4, 2005 at 10:20:55 AM GMT+8


2005 年 2 月 13 日 星期日 【晴】

[星球論-未完成]

今日我被法院之奇蹟"逼"左上六樓

為什麼我會怕她呢?

我想最簡單的解釋為:"因為我不想被罵"

所以下意識防禦,行為表現為逃避

造成這種結果,我想其中一個原因為

"沒人是喜歡被罵的"

造成"怕被人罵"的認知是與過去的經驗有關

也可以說是跟不愉快的經歷、文化背景、家庭背景、教育、個人道德觀念等因素有關

也是因為自我代入情境/角色的關係

所以形成了角色扮演/模擬情境

最終便把過去處理這種狀況的"辦法"重演

同時也符合不確定期待定律

期待著盡量保持不會被人罵

我想帶出的主題是,人是會不知不覺中自我套入到某種"已知的情境"中扮演着某個"實體"

所謂"已知"的情境是說過去曾經閱歷過的事情,"實體"則可以解釋為人、事物或者組織的意志

可能你會說事物本身是沒有意志的,但我在這裡所說的事物,是指已被定義或者是被總結的規律,比如說太陽…

簡單來說是人會不知不覺中使自己歷史重演

我在這裡大膽地提出一個新的比喻

假設人是一顆星球

他不但會自轉,而且還會按一定的規律來公轉

而公轉的軌道會受到很多的因素(例如:父母、老師、兄第姐妹、朋友、宗教、潛意識、物理||化學||自然現象,利益,權力,基本需求等)影響

而這些因素的影響力我們可以想像為引力

當然,這顆星球也是會"長大"的

隨着年齡的增長,星球本身的引力也會增大

如果別的星球的引力很大,便會把我們吸引過去

而如果我們是因為在正增強物的作用下被吸引過去的話

我們將會獲得正面的能量

但不論是因何種增強物的作用

最終都會使我們偏離原來的軌道

並意味著有幾種可能

<1>. 星球之間的碰撞:我們可以解釋為競爭

<2>. 避免了被消滅的潛在可能:成長是必須經歷痛苦,而在這過程中是存在一定的風險

<3>. 星球被某種原因而被消滅:隨機概率在偶然的情況下必然地發生

<4>. 在大碰撞後經過足夠長的時間後而結合為新星:經驗教訓的總結和實踐應用

自轉我們可以理解為成長的速度

宇宙是存在着無數的可能,但同時也被某種規律規範着

它是在某種原則下運行着

例如:黑洞-->灰道-->白洞-->新星-->被消滅(或自身之滅亡)-->外/內循環

人的思想與之相類似



容後再談

>>September 4, 2005 at 10:21:26 AM GMT+8


2005 年 1 月 3 日 星期一 【晴】

[劍魔心經]

手中無劍,心中有劍。

似劍非劍,意劍而形不劍。

虛非虛,實非實,虛則虛而實則實;

太極陰陽,形神合一。

以無常為有常,集太虛之氣,煉氣還神;

……

再寫落去恐怕在下將會走火入魔… =_=||

>>September 4, 2005 at 10:30:32 AM GMT+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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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可愛,非常愛;情可情,非常情。有愛,天地之始;無情,萬物之母。 愛比較、別比較、離比較。無為不言,自得其果。無為治世,化整為零。 無為愛,無為生。以無為法,以虛為實,以守為攻。生命之匙,是謂命根。谷汝不死,是謂圓寂。 十為陽極,六為陰窮;至陰至陽,九死一生;惟道載之,方能長保。三長之所以能兩短者,以其不自毀,故能無生。惟無相無生者,方成其私。 水火不容,同為空生;土木皆止,生生不息;金為萬惡,無為從善。是曰五行。 沉輪非道,浮華非道;太陰非道,太陽非道;守亦非道,攻亦非道;道形為虛,道存為實。是故行者,皆善藏、善忍、善言、善信、善精、善發、善行。 名不爭,利不取,功不求,欲不思,此為無。無名爭,無利取,無功求,無欲思,視之為。無為者,有所為有所不為。以無為有,以有為無,化無為有,化有為無。 強弱存亡,始於天地。強者稱尊,不敬則殃。生之大道,乃自知也。知己及彼,後知強弱。 不谷卑微,欲報恩親。奉強非敬,愛己為實。受辱不怒,受寵無喜。神如梵塵,志如釋土。 有智無力,空知;有力無智,虛實。智不代力,賢者不顯其智。智力相俱,才方可成。持才傲物,反被才誤。 弱須待時,待強須勢。奉強損之,使其自亂。示弱愚之,使其生謬。強者勢大,反遭勢迷。所以弱可欺強,而避實禍。 敬強保愚,安貧抑尊,守卑示缺,忍辱恕人,然後弱勝。 孤存活至今,求苦而不能苦,求樂而不能樂。是故反思人生之義,今有所悟,不載不快,孤道之中心,記之一字,乃潛也!顯仁藏智而為之。 孤之所慮,乃處無術無勢之狀,而法亦未修,足險矣!有法無勢,法不得行;有勢無法,勢不得恆。法與勢相依,而法需以術為根。故以本以位定、守其根本、化劣為優為上策。 至於道器,需一致而用,與矛盾之理亦然,外顯斥,內呈引,亦即陰陽。制敵之事,宜形兵無形。名利之事,宜求中無求,欲中無欲。是故修德者,要內謀謀聖,外謀謀智矣。 孤之一生,乃尋天命,然後知命、立命、修命、行命、安命、了命。感悟無命之諦,循入無相無生之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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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留言

路人留言   |

讓我說說您吧! <br> <br
>>July 30, 2006 at 6:01:38 PM GMT+8

sinlun <br> <br>
>>August 28, 2005 at 1:17:12 PM GMT+8

答我,點樣你至肯振作?
>>August 28, 2005 at 12:52:05 PM GMT+8

人性真係好醜惡 <br> <br
>>August 28, 2005 at 12:48:21 PM GMT+8

人氣: 3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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