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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起義

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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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11 月 28 日 星期六 【晴】

《陰謀論》

大家看到這段文字時,阿信可能已經人間蒸發。一切一切記錄了阿信的文字、錄像、聲音和相片,都可能無故被幕後黑手毀滅得一乾二淨,就像從沒存在一様。

但我還是要寫下這段文字,即使大家可能看不到。因為阿信知道,香港已是僅餘尚有點點言論自由的土地,若果連這兒也失守,便無話可說。

事情要數到五年前,那時阿信剛進大學,雄心壯志,加入學生報,成為社會版編輯,負責撰寫時事評論,抨擊政府施政。

那是另一波「火紅年代」,伊拉克和搭利班戰事正是如火如荼,而在香港更是遊行四起,每個星期不是反政府減薪,便是反加稅遊行。

阿信亦走到街上抗爭,大喊「倒董」,大喊「反削減大學撥款」。

而今,我每天都刮鬍子,每月理髮,保持儀容整潔,目的只是不想大家聯想到阿信以前是頭髮蓬鬆、滿臉鬚根的憤世落拓青年。

阿信更滿口黃色笑話,老是嬉皮笑面,就不想大家知道阿信曾經了解政治。

這些年來,我一直努力隱瞞我的過去,並不是為了自己,而是不想拖累大家,但現在才發現,我太天真了。對頭終於找上來。

他們按排了她給我認識。她猶如天上仙子,又如水中洛神,如鬼斧神工的臉龐,有著初生嬰兒般的肌膚。她的一顰一笑,都令人心神蕩漾。最重要是,她入得廚房,出得廳堂。這樣完美的女孩,根本沒可能會甘願做我的女朋友。

是他們,一定是他們的陰謀,表面要我到武漢入贅,實質是要我閉口,把我軟禁,然而到我發現陰謀時,已對她不能自拔。

因此,請大家不要懷疑我為何不帶女朋友出來,更不要罵我為何不上載她的照片。我只是為大家著想。

個人的生死相比天下人的生死,個人的生死不再是生死。

最後,請僅記,共產黨是不好惹的,還是不要見我的女朋友為妙。

後記:女黨員老是問我,為何不在日記讚美她,現在寫了,但我想她已在後悔。哈哈哈哈!

>>December 2, 2009 at 2:07:24 AM GMT+8


2009 年 11 月 28 日 星期六 【晴】

《無間道前前傳之──被遺忘的歲月》

一名二十多歲的警花橋裝成初中生,混入學校,搜集販毒證據,我們除了佩服警方的辦事能力,更慨歎化妝品和護膚品的鬼斧神工。

正當基新中學批評警方洩露秘密時,阿信卻認為可能有更多事實未曝光。以下是運用豐富的想像力補敍出來的劇情──

警花在學堂面見神秘女警官,警官問她:「你覺得我的為人怎樣?」

她答:「Madam,我不知你的為人,但肯定你今早匆忙地出門,因為你放在胸罩內的墊是『鴛鴦』大小的,因此邊大邊小。」

警花順利地當上臥底,亦順理成章被趕出學堂,就在離開那天,教官當著一眾女學員前指著她說:「她一身名牌,只懂裝扮外表,卻沒有腦袋和內涵,誰跟她一樣就被革走。」所有人都露出羨慕眼神。

在平靜而暗藏殺機的天台上,警花向長官抱怨:「三年了,三年之後又三年,三年之後又三年,有誰會重讀了十年初中呀?」

女長官安慰:「今天是二月五日,知道你這個二五女生日,因此準備了個限量版LV手袋給你。」

當然,毒販亦有派臥底到警方,她第一次走進鴨寮街的店舖,遇上那警花,便問道:「哪一款相機玩自拍最好?」

警花隨手拿了部推銷說:「這一部,近距離可愛,中距離性感,遠距離誘人,一個字,正。」

販毒頭目第一次跟泰國人交易,給警方撞破,發現有警方臥底,便著所有人掏出手機檢查,卻見到所有都是名牌,功能比間諜用的更強,自己還在用諾基亞的香蕉形手機,顯得十分尷尬。

到最後,頭目被捕,警花亦查出警方內奸是誰,兩人便在天台對峙。警花說:「對不起,我是警察。」

內奸冷冷說:「我己刪除了你的檔案,有誰知道?」

警花懶洋洋說:「我早把我的經歷上載到Facebook和各大部落格,打算進軍娛樂圈。」

因此,基新校長不應責怪警方,要怪就怪他們有內奸。

>>November 29, 2009 at 3:41:49 PM GMT+8


2009 年 11 月 21 日 星期六 【晴】

《緣分》

經常說,一對男女一起要講緣分。這是感性答案。從理性看,或許這是亂中有序(chaotic system)。

他覺得你是他的目標,並不一定因為你是他的最愛。可能因為那一刻時空,他還沒有遇上比你更好的,更可能因為他知道沒能力找一個比你更好的,甚至可能只是因為他覺得你容易得手。

但不代表他不愛你。

他只是先覺得你「很有可能」適合他,然後逐步試探你的反應。

重點是,他開始追求,但還未真正喜歡你,只是有點點好感。

他先單獨約會你,看看你會否應約。他又會發甜密密的短訊來,若果回覆,便有更進一步行動。

真正的愛意,才在這一刻一點一滴的萌生出來。

他的行動愈明顯,你的回應愈正面,愛意亦會日漸濃厚,他的舉動就更加明顯,形成正反饋(positive feedback)。

最後,他表白了,你接受了,一段愛情正式開始。

說實在,身邊的朋友,大多都是愛後始有情意。

若果每個人都明白箇中遊戲規則,而這已成了文化一部份,你情我願,其實並無不妥。

當然,事情亦是相對的,你令他覺得他有機會,你又何嘗不是正給予自己機會?

同樣道理,你接受他的追求,並不一定因為他是最好,只是那一刻時空,沒有更好的追求者。

大家一定會問:阿信和女黨員是不是基於以上的「緣分」?

這是見仁見智,但肯定可以用「犯賤」來解釋。

阿信和其他男人有著一樣的壞習慣,就是失去了才曉得珍惜。

人家還在香港時,沒有表白,到畢業走了,返回內地,才追上去,不叫「犯賤」叫甚麼?

>>November 22, 2009 at 10:19:49 AM GMT+8


2009 年 11 月 19 日 星期四 【晴】

《不能發的。愛》

一直看阿信網誌的朋友,相信還記得阿信在理大學生報爬仔時人稱「倉頡求敗」。承蒙各界好友拖捨小弟點點面子,在此謝過。

人大了,手腳也鈍,但一分鐘輸入八十個中文字還是可以的。

好了,英雄也有無用武之地的時候。

不是所有電腦都兼容了「倉頡」嗎?

偏偏每個人口袋裏的手機就不兼容。

用「筆劃」輸入法不就行嗎?逐筆逐劃按,雖然費時,但總不會發不出短訊。

有些人學了十年「倉頡」都學不懂,但其他輸入法卻一學就曉。阿信剛剛相反,中五暑假那年,躲在家中一個星期,就學精了「倉頡」,然而面對著手機,左按右按,都按不出片言隻字。

正宗的漢字明明有八個基本筆劃,大家寫一次永遠的「永」字就知道。可是,「筆劃」輸入法只得五個筆法,遇上縱橫交錯的地方,就摸不著頭腦。

雖說每個字毋須按畢所有筆劃,只要輸入好幾下,就會出現相應字供選擇,但阿信人窮,手機屏幕更是細小如豆。要在這樣的屏幕細看選取字款,可真要了老命。

自從和女黨員一起,電話費便由兩個月不到二百塊,飈升至一星期兩百塊。偶爾還要午飯時偷偷摸到公司的會議室,把嗓子壓至最低撥電給她。若沒有特別事,都盡量用短訊或MSN。

這一晚,冷風如刀,本應回校上課,但公司案頭還有堆積如山的瑣碎事,霎時想起遠方的她。一來事忙,二來不想打擾她,便發個短訊,卻茫茫然,忽然發現,原來用短訊告訴她「我愛你」,也可以如此奢侈。

各位,如知道任何手機輸入法教材,請告之,不勝感激。

>>November 19, 2009 at 4:21:34 PM GMT+8


2009 年 11 月 19 日 星期四 【晴】

《LMR》

很多男士都遇過以下情況。

他在外國唸書,喜歡了她。他每次約會她,她都應約。他發的每個甜蜜短訊,無論多夜,她都回覆。他送的鮮花,她欣然收下。

他對她的愛意,她是知道的,亦給予了正面反應。

可是,到他表白了,她拒絕他,原因是:「其實我已經有男朋友。」

他不忿,有被欺騙的感覺。

把妹學稱為 LMR(Last Minute Resistance最後一刻阻礙)。她和他一起,只憑感性,到要作決定,需要理性,便從感性清醒過來。那一刻,她還未清楚自己想要甚麼,惟有作出最保護自己的決定,就是拒絕。

「我應該怎辦?」

繼續約會,繼續情話綿綿,看看她有沒有繼續給你機會。

「我豈不是成了第三者?」

妹把到手便是你的,到時你便是「正印」。

「還有機會嗎?」

做,還有機會,雖然不知道有多少。可是,不做,機會肯定是零。

「但心情真的很亂,不想面對。」

你又怎知,她沒有因為拒絕你而後悔,正暗暗飲泣?

阿信只是不想看見你因為尚差一步,而錯失姻緣。

「一想到她竟然因為寂寞,選這樣的男人,便覺得她很犯賤。」

是你對自己的逃避「合理化」,還是真心恨她?

女人在異地不寂寞,又怎會發生「秋天的童話」?留學生「茶煲」又怎會愛上地痞「船頭尺」?

說不定她正在等你拯救。

「還是別再煩我,我只想立刻回港。」

那你還是趕快收拾,回來躲在家中被窩,一輩子都不再把妹,做定光棍好了。

>>November 19, 2009 at 4:20:32 PM GMT+8


2009 年 11 月 16 日 星期一 【晴】

《買血壓機》

自從搬到新居,便甚少在老家出現,母親經常著我回去多喝「明火靚湯」,這一日工作稍閒,又不用趕交功課,就回去一趟。

甫入門,見到母親眉頭深鎖,問她所為何事,她卻不發一言,逕自走回廚房,示意我問老父。

老父呷了口啤酒,一臉從容不屑說:「沒甚麼,整天感到暈眩,喝了兩服降血壓藥便沒事。」

母親嘮叨說:「你還是勸他少喝口啤酒。」

算起來,阿信年少時,代表學校參加長跑比賽,那時正處巔峰,心跳平均每分鐘五十六下。自從得了腸胃病,絕少做帶氧運動,心跳己升至八十四下,雖然仍屬正常,但體能明顯下滑了不少。

因此早有念頭買部血壓計,也可以量量自己的心跳。

阿信暗地向二姐提出意見,就當是給老父點點孝心。二姐說:「剛巧萬寧有大減價,二百五十塊有找。」

說實在,普通的血壓計也要六七百塊,要不是萬寧自己的品牌,阿信也寧願選購貴一點的。

阿信一支箭的跑去買,回到家,二姐給我的反應竟然是:「幹嗎買得這麼突然?何不先跟我談,我有萬寧現金卷嘛!」

我慢條斯里答:「機是買了,想出份錢便掏腰包來,要不然就閉口。」

她的回應是:「若果你不喜歡萬寧現金卷,百佳的也行。」

後來老父靜悄悄跟我說:「你的大姐見你有孝心,有點妒忌,硬要出份錢。不想她破費,便婉拒了。」

我把雙眼瞪至最大說:「錢由我出,為何不想她破費,卻要我破費?」

老父板著臉說:「明知我高血壓,是不是想用說話氣死我?」

阿信懶洋洋說:「就是要氣怒你,才買血壓計。先氣你,再替你量血壓,若果仍未超標,便繼續忤逆,擺明挑戰你的底線。」

>>November 17, 2009 at 2:21:06 PM GMT+8


2009 年 11 月 14 日 星期六 【晴】

《回應》

自從和女黨員一起,發覺身邊的朋友異常興奮,好像比阿信還要高興。

阿Sam說要第一時間向女朋友「報喜」:「好了好了,我終於可以告訴我的女朋友,你不是同性戀,以後我和你可以光明正大的一起了。」

稍為進取的損友甲問:「還有沒有其他內地女孩介紹來?要最高質素的。」

阿信豪氣說:「當然可以,她的同屋還有好幾個單身女孩,挺標緻的,但頂多只能介紹質素第二高的給你。」

損友甲忿忿不平問:「為甚麼不給我最好的?」

阿信懶洋洋答:「她們之中,最高質素的當然是我的女朋友。」

好朋友阿華則比較喜歡陰謀論,他奸笑說:「阿信,你的死期終於到了。萬一你開罪人家的女兒,你知不知現在內地買兇殺人只需兩千塊?生命無價,但一個人的價值卻取決於買兇殺他的人願意付多少。」

我打趣說:「我一早知,二千塊人民幣嘛!」

阿華好奇反問:「為何你會知?」

我的答案是:「因為拿過你的相去報價,要不要看報價單?」

悲觀一點的朋友,一聽都她是內地人,就疑懷說:「她會不會是玩弄心態?她在內地,做甚麼事都沒人知,說不定有另一個男朋友。」

說實在,這不是內地人與香港人的問題。阿信也有過香港人女友,曾以為找對了人,有過結婚衝動,最後才發現她非常貪錢,誰給她利益她都可以出賣身邊的人。

同樣地,你擔心人家不可靠,人家亦同時擔心香港男士靠不住。世界是公平的。在未清楚對方前,不論對方是甚麼人,任何事情發生的機會都是一樣的。但這不是卻步的理由,反而是提醒自己做得更好。

這就是阿信的回應。

>>November 15, 2009 at 2:30:20 PM GMT+8


2009 年 11 月 14 日 星期六 【晴】

《禍根》

敬愛的母親:

所謂生仔必知仔心肝。作為你的親生孩兒,你一定知道阿信是敢作敢為的人。面對困難,從不退縮半步。

可是,一想到要告知你這個事實,就禁不住雙腿發軟,因此還是選擇寫信,望請見諒。

很小時候,就經常聽到你提起你童年在內地生活如何貧困,著我努力讀書,長大後多賺點錢,攞脫貧窮。

你又說那時正是文革末期,外公因為錯說一句話而被共產黨捉了去批鬥,罸跪玻璃,雙腿被打瘸。因此你十來歲便偷渡來港,當工廠女工,寄錢回鄉。

共產黨對你造成的傷害,我可以理解。我亦理解為何你痛恨他們。

然而,我更希望你理解,今天的共產黨跟以前不同。那時毛澤東掌權,而今年離鄧小平「改革開放」剛好三十年。今天,祖國成功伸辦奧運,擁有太空科技,更是虛偽的美國最大債權人。這是人類歷史出現中國一詞以來,國勢最強的年代。

中國一黨專政,是不爭的事實。現在的共產黨,名義上共產,實質行資本主義,這也是事實。

你我黃皮膚、黑頭髮、黑眼睛,是名副其實的中國人。我們愛國,但不能避免要愛黨。

說了老半天,只想你明白,他們並不如你想像中般的洪水猛獸。既然不能逃避,就得想辦法共存。

或許從另一個角度看,這只是潮流的指標,身份的像徵,在內地很普遍的。情況就等同你走到廣東道,多半女士都拿著LV手袋一樣。

母親大家,我愛我的女朋友,但我真的不知如何告訴你,她是共產黨員。

不孝子阿信上

後記:就是這樣,阿信種下了將來婆媳衝突的禍根。

>>November 15, 2009 at 2:47:32 AM GMT+8


2009 年 11 月 12 日 星期四 【晴】

《理由》

想來有一個多月沒寫文章。認識我的朋友都知道,阿信每年總會擱筆一段日子,過後又會出奇地不停寫寫寫。這陣子不是趕功課便是加班,不可開交。

這總算是給自己暫時不寫文章的理由。

好了好了,阿信絕對明白以上廢話絕不能令人信服,因此特意準備了另一個讓大家百分百體諒的借口──

剛拍了拖三個星期,要多花時間到女朋友身上。

大家無話可說吧!即使阿信整輩子不寫,基於「有異性,無人性」,各位總不會怪我。

是哪家女孩這麼幸運?(還是不幸?哈哈哈!)

不就是《阿信約會連環不幸事件》的女主角。

阿信不是說過跟她只是普通朋友嗎?

哈哈哈!我只能給大家一個普通得再普通不過的答案:把到手,便告訴大家是女朋友;萬一把不到,當然死口說只是普通朋友。

說實在,到深圳跟她慶祝生日前,就連自己也沒想過會跟她一起。她來香港唸書時已喜歡她,但因為健康差,一直沒有開始。到她畢業返回深圳,走了,才追上去,這叫犯賤。

那天跟她吃過飯,才發覺最愛是她,便表白了。經常看把妹秘笈,又喜歡討論兩性關係,到有需要時,所有方法都不管用,全憑一個勇字。

記得大學二年級時,跟好朋友阿勇同房住在學生宿舍。那時我喜歡寫作,不停寫故事參加比賽。他喜歡攝影,不停拍照參加比賽。大家鬧著玩兒,說看看誰先成名。

早幾天跟他的女朋友聊天,才知道他除了正職,還會兼職接攝影工作,現下還身在日本「秘撈」。

相比之下,阿信比不上去。

看來還是別再給自己太多理由擱筆。

>>November 12, 2009 at 4:56:02 PM GMT+8


2009 年 9 月 20 日 星期日 【晴】

《阿信約會連環不幸事件》

九月十九日,星期六,是阿信懂性曉得約會女孩以來,最「硬膠」的一天。

話說住在深圳的女性朋友生日,打算約會她到東門的頂樓迴旋餐廳晚膳,之前一晚在MSN拿了她的手機號碼,過了關就致電給她,卻原來是災難的開始。

當日中午提早出發,選購禮物,出門前重開MSN的通話紀錄,想抄下電話號碼,才發現大禍臨頭──

為何找不到號碼?

Shit!

細心想想,才想起箇中端倪。之前一晚,手提電腦曾忽然關機。為何關機?因為沒有開啟電源,電池又用畢。

那又為何沒開啟電源?其實是有的,但電腦的插頭是插在一排長長的「拖板」,阿信只是錯誤地按了另一個插頭的開關,結果誤以為接了電源,其實沒有。

更重要是,阿信雖然正唸工程碩士,但最後一刻才知道,電腦忽然熄機,MSN的通話是不會存檔的。

時間一秒秒地過,惟有先留MSN訊息給她,著她回電,同一時間又致電給她在香港的女性好朋友。

阿信身邊的女性朋友都有一個共通點,就是她有急事找你時,你接電話稍遲,都會咒罵你祖宗十八代,到你有急事找她,她又會不見踪影。

每五分鐘便電那女性朋友,一打就三個小時,都出奇地無人接聽。就是這樣,既收不到壽星女的電話,亦找不到那女性朋友。

阿信一肚悶氣的買了兩隻電影光碟回家,那知其中一張不能看,另一張則是混合了普通話和廣東話,即使調校了左右聲道的輸出都未能解決。

晚上九時許,終於收到那女性朋友的回覆,她語帶興奮說:「對不起,整天在海洋公園參觀萬聖節,聽不到手機響。待會還要入鬼屋。」

好了好了,原來阿信一連串的不幸,是源於萬聖節「撞鬼」。

深夜,阿信獨個兒躲在房間,一邊懶洋洋地吃下整件被迫報廢的生日蛋糕,一邊致電給壽星女,但無人接聽。

看來她生了氣。

>>September 21, 2009 at 3:34:13 PM GMT+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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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造女人,是上帝跟男人開得最大的玩笑,但願我能夠活在這個玩笑之中,直到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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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留言

路人留言   |

Tks for the msg.
>>September 15, 2014 at 8:54:05 AM GMT+8

hi 阿信, <br> <br>
>>February 26, 2010 at 2:40:37 AM GMT+8

好像都有幾個月沒有看過你的網誌
>>March 10, 2009 at 7:41:38 AM GMT+8

你身體還好嗎? 你好好保重la~
>>June 12, 2008 at 12:58:47 PM GMT+8

為何刪除網誌呀?
>>April 28, 2008 at 6:24:21 PM GMT+8

我喜歡沒有『夜,冷風如刀』的結局
>>April 25, 2008 at 6:42:57 AM GMT+8

阿筆︰ <br> <br>你這樣
>>April 23, 2008 at 4:07:39 PM GMT+8

你收皮啦!連約翰連儂個儂都寫錯,
>>April 22, 2008 at 12:27:29 AM GMT+8

你咩事要搬埋拉屎撒尿上枱?哈哈~
>>April 14, 2008 at 3:41:10 AM GMT+8

阿筆︰ <br> <br>知你近
>>April 12, 2008 at 7:03:53 PM GMT+8

您好! <br> <br>謝謝
>>April 12, 2008 at 3:12:38 AM GMT+8

好多錯別字。 <br> <b
>>April 11, 2008 at 10:10:13 AM GMT+8

re:《慢慢解釋》 <br>你
>>April 10, 2008 at 12:23:29 AM GMT+8

收到你個e-mail,篇文睇緊
>>March 12, 2008 at 1:27:39 AM GMT+8

你知唔知, 就算你真係有"心"事
>>March 5, 2008 at 7:02:47 AM GMT+8

你這樣寫也預左我小你。 <br>
>>March 4, 2008 at 5:29:03 PM GMT+8

我是否應說一聲遲來的「生日快樂」
>>December 10, 2007 at 3:40:59 PM GMT+8

阿筆︰ <br> <br>你都夠
>>November 14, 2007 at 4:02:32 AM GMT+8

哈哈哈哈哈哈!!!!我已經收到n
>>November 9, 2007 at 9:29:01 AM GMT+8

對於女仔黎講, <br>男人唔靚
>>November 9, 2007 at 4:17:35 AM GMT+8

阿筆︰ <br> <br>你是否
>>October 29, 2007 at 6:43:39 AM GMT+8

人不風流枉少年,可惜阿筆已不在少
>>October 24, 2007 at 4:22:40 PM GMT+8

不知甚麼時候開始,這裡的男女議題
>>October 11, 2007 at 7:33:53 AM GMT+8

只要回憶你用抽筋般的聲線、淫蟲般
>>September 24, 2007 at 9:15:05 AM GMT+8

會唔會係因為大多數人打算拿完雙糧
>>September 23, 2007 at 1:16:05 AM GMT+8

那你的「記事薄」有沒有寫著記事簿
>>September 12, 2007 at 1:34:39 PM GMT+8

阿筆︰ <br> <br>你可否
>>September 5, 2007 at 3:56:16 AM GMT+8

果然一日一post,有進步!!
>>July 31, 2007 at 6:27:14 AM GMT+8

我比你更意想不到地在書展中買了一
>>July 27, 2007 at 1:10:57 PM GMT+8

"背夫偷漢"一個頗震撼的形容詞,
>>July 16, 2007 at 10:26:34 AM GMT+8

在《車神.又見車神》裡,視覺觀感
>>June 19, 2007 at 3:16:47 PM GMT+8

阿筆︰ <br> <br>你近日
>>May 21, 2007 at 3:06:24 AM GMT+8

我覺得「滾」的定義並不是你同行所
>>March 7, 2007 at 11:29:56 AM GMT+8

潔身自愛!保重!!
>>March 6, 2007 at 5:54:05 AM GMT+8

一個人在外,萬事要小心!! <b
>>February 13, 2007 at 3:31:06 AM GMT+8

收到你的文章,可惜還未有時候看畢
>>February 9, 2007 at 3:53:25 AM GMT+8

1。你大可以下次不請我吃飯,我們
>>January 22, 2007 at 5:21:50 PM GMT+8

唉,你真係身在福中不知福~!!
>>January 22, 2007 at 2:53:34 PM GMT+8

可否電郵最後版本給我看呀?!
>>January 4, 2007 at 3:59:13 PM GMT+8

那是時候有所回報了……
>>January 1, 2007 at 5:22:45 PM GMT+8

筆,對不起,你的文章我已刪除..
>>December 31, 2006 at 3:13:16 AM GMT+8

你終於再在網誌裏出現啦!阿筆。
>>December 19, 2006 at 6:30:20 AM GMT+8

早知你有去畢業禮, 我就搵你影相
>>December 16, 2006 at 4:02:53 PM GMT+8

筆, <br>好嗎?咁耐無作品出
>>December 11, 2006 at 7:49:28 AM GMT+8

你的文&#31508;怎么了?
>>October 5, 2006 at 3:44:44 AM GMT+8

內容有點對,有點不對。 <br>
>>October 1, 2006 at 6:44:04 PM GMT+8

阿信,你好嗎?其實這已經不是我頭
>>September 29, 2006 at 6:04:23 PM GMT+8

為什麼不找我呀?我都有鏡頭和咪呀
>>September 23, 2006 at 7:37:17 AM GMT+8

睇開d啦......
>>September 13, 2006 at 1:12:42 AM GMT+8

鈳祚v奶既字典入面,係唔會有:
>>September 5, 2006 at 5:18:23 AM GMT+8

人氣: 34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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