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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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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年 2 月 10 日 星期二 【微冷】

記得自己曾經在日記寫過以下的話
現在再翻看
真個百般滋味在心頭.....

對的時間,遇見對的人,是一生幸福;

對的時間,遇見錯的人,是一場心傷;

錯的時間,遇見錯的人,是一段荒唐;

錯的時間,遇見對的人,是一聲嘆息。

>>February 11, 2004 at 12:36:09 AM GMT+8


2004 年 2 月 6 日 星期五 【微冷】

你認為世界上最難歸還的是甚麼呢?
是錢債?
還是朋友債?
是父母債?
抑或是兒女債?
我想,各式各樣的債,基本上都可以奉還的
唯獨是這種債
你根不知道可以怎樣去還
這就是跟情人的 "情債"

說起情債,它的性質,跟一般的債項不同
其他的債項,通常是你欠人家的
清清楚楚,不容抵賴
可是,情債卻是自己加諸於自己的身上
"債主" 甚至不知道別人是自己的 "債戶".....
它既沒有任何欠單
也沒有任何賬目可尋
可是自己就知道欠了人家
卻不懂得怎去奉還

兩個人相愛
本來就沒有對與錯
也沒有誰欠誰
但假如其中一方覺得自己不夠好
抑或自己不能回報另一方的愛的時候
就會令自己背上情債的罪名.....
而這個所謂 "債項"
很多時根本連 "債主" 自己也沒有察覺是別人欠了自己
甚至不認為這是 "債" 呢!

可是,但一個人認定了自己欠了別人的 "情債" 的時候
無論 "債主" 怎樣去解釋、怎樣去演繹
"債戶" 都不會聽、不會接受
只會認定自己欠了人家
而且是永永遠遠的欠了人家的 "情"
於是,這些 "債戶" 通常都會選擇逃避
例如避開跟 "債主" 見面啦
斷絕跟 "債主" 通訊啦
甚至說服、以至強迫自己將 "債主" 從心裡挖走
設法將對方忘記....

很傻,是不是?
既然 "債主" 都不認為你欠了他
那你又為何硬要說自己欠了人家?
情況就正如你明明沒有到某所餐館用膳
卻走進去說你在這裡吃得很飽
而且還想要付賬
世上又豈有這樣的道理?

感情的世界
本來就沒有誰欠了誰
大家都拿出真心去愛對方
雙方都是平等的
就算最後大家未能在一起又有何干?
畢境大家總算開始過、真心的愛過
這還不足以令人無憾嗎?
若硬要令自己背上情債的罪名的話
那也真的太可悲了.....也不值得......
因為,當你這樣想的同時
又可曾考慮過你的 "債主" - 你心愛的人的感受嗎?

請相信我
天下間所有 "情債" 的 "債主" 若是真心愛你的話
他一定不會要你背上這個 "債戶" 的名
更不會要你歸還任何東西
一定不會
因為....他心裡愛的,就只有你這個自稱 "債戶" 的大傻瓜!


惜緣

>>February 6, 2004 at 9:42:37 PM GMT+8


2004 年 2 月 6 日 星期五 【微冷】

RAIN


雨天

躲在女孩家的樓下

遙望著陌生而熟悉的窗口

企盼她身影出現

等待著

等待著

等待著

等待著

等待中雨水流淌

成淚

多年後

若再逢著雨天

你是否仍會想起

曾經

這些為愛而守候的日子

>>February 6, 2004 at 8:40:45 PM GMT+8


2004 年 2 月 6 日 星期五 【微冷】

一個人的海灘


某個夏日的午後
  
你曾說要和我一起去海邊堆砌城堡
  
我在沙灘上默默地等待著
  
日落了
  
人歇了
  
整個世界的燈都亮起來了
  
卻還不見你的到來
  
直到潮水將城變成沙海
  
我才明白
  
人生就是一場寂寞而漫長的等待
  
因為
  
你的愛

>>February 6, 2004 at 8:40:36 PM GMT+8


2004 年 2 月 3 日 星期二 【乍雨乍晴】

不知道是否經歷多了
越來越相信緣份
緣份既可以將人拉在一起
也可以將人分開....
緣份這東西,無形、無色、無嗅、無味、無影、無蹤
來的時候沒有先兆
走的時候沒有痕跡
就算用上世界上最尖端的科技
也沒法預測、探測得到
可是,人人卻對這東西朝思暮想.....

能夠跟你認識的,已算是跟你有緣
因為跟你沒有緣的人
只會跟你在街上擦身而過
招呼也不會打
甚至連大家的樣貌都沒有看清就往相反的方向走了

可是,跟你認識之後
也未必表示你倆的關係會是永恆的
因為,正如之前提及過
緣份既也可以將拉在一起
也可以將人分開
人們稱之為 "有緣無份"

根據一個非正式統計,當一個人死了之後
通常都有約二百人出席其葬禮
也就是說,人的一生,最少會有二百人認識自己
當然這個數字只是一個大約數
人數的多少,最終取決於這個人生前的人緣如何
這裡不作深究
我想要說的是,在這二百人當中
到底有多少個是跟你真的有緣呢?
到底有多少個在你生前視你為他們的知己呢?
而你又是否跟他們真心相處?

試想深一層,這些問題,不就是反映出緣份嗎?
能夠跟別人認識,當然因為緣份了
但能否跟此人深交,甚至成為知己,也要看你倆的緣份怎樣
因為很多時候,就算你自問對朋友很好
也不表示你倆就會成為莫逆之交
就算有幸成為知己
也不表示你倆的關係會歷久常新
只要其中一方稍為改變了
關係也就從此改變
任誰也不能控制得到
你可以覺得這樣很公平
但說它不公平亦可

於是,有些人會採取 "君子之交淡如水" 的人生觀
凡事都看得很開
而且盡量跟別人保持距離,不作深交
目的可能是不想去傷害任何人
或不相自己受到傷害....
姑勿論原因為何
這都是個人的選擇
並沒有對錯之分
也不用別人去加以評論

因此,我想,跟別人的關係
還是隨緣好了
能夠相識固然是好
相識之後若要分開的話,也沒辦法
最少大家的心如果沒有懷恨的話
總算認識過對方
也知道對方的好
與其執著於為何會跟他 / 她分開的原因
倒不如將這份情藏於心底吧
給自己也給對方留一個美好的回憶
這樣才算不枉此生
可不是嗎?


惜緣

>>February 3, 2004 at 6:38:11 PM GMT+8


2004 年 2 月 3 日 星期二 【乍雨乍晴】

緣份

常常覺得,談戀愛的人就像小孩子一樣,
要寵著哄著,要時時陪伴,更要無微不至。
還記得嗎?在我們很小的時候,
只要看不見媽媽,就會因為不安而大哭起來。
其實,媽媽只是不在我們的眼前,
我們只因為眼前看不見,所以就認為媽媽不見了,
認為媽媽不見了的同時,也以為媽媽不愛我們了。

戀愛,不就跟那時的我們很像?
在被擁抱的時候,聽對方說情話的時候,
手牽手逛街的時候,我們都覺得對方是百分之百地愛著我們。
可是,就從道了再見,關上家門的那一刻起,
內心懸念,因為見不到,擔心對方有沒有想念我們,
聽不到,見不到的我們,憂慮對方會不忠於我們,
只因為不在我們身邊,我們就以為愛會不見,
卻不知道,不在身邊的他,不等於不愛你,
很多事情,看不到不等於不存在。

而且,每一個人都是戀愛中的人,
所以,不安的不只我們,還有看不見我們的他,
彼此,都有著一樣的不安,都期望相同的諒解。
有時候,我們會抱怨當我們需要他的時候,他總是不在身旁,
可有些時候,他最需要我們的時候,我們也不知情,不是嗎?

我想,很多人在年輕的時候,都會很熱衷於工作,
也有很多人的工作,屬於長期需要超時工作的狀態,
對這些人的戀人來說,也許覺得心愛的人常常無法照顧自己,
可對那些人來說也是相同的,心愛的人常常不在身邊,
不管因為什麼原因無法見面或分隔兩地,
真心相愛的兩個人,內心所感受的寂寞與不安會是相同的。
彼此,都有可能在最需要對方的時候,卻必須一個人堅強起來。

他是愛你的,就如同看不見他的你一樣,
仍是深深愛著他的,不是嗎?
吃到好吃的東西時,看到美麗的景物時,都會希望和他分享,
他不在身邊的時候,你不也抱著這樣的心情在愛他嗎?
為何,就不能相信他也和你一樣呢?你說是嗎?

我相信,真心相愛的兩個人,就算不在彼此身邊,還是深深愛著的,
兩顆心,也會因為著愛,而緊緊相繫。
祝福所有人都能找到所愛...

我們常常懷疑自己明明條件不差為什麼偏偏沒有另一半,
而那些不那麼漂亮、不那麼可愛、不那麼幽默的人反而擁有令人羨慕的感情,為什麼呢?
我想,是因為我們都太小心、太謹慎、太不敢去愛了吧!
我們將自己的感情包裝的好好的,不讓對方發現,
為了所謂的矜持與害怕而選擇等待、選擇放棄、選擇錯過被愛很幸福?
我們可以接受,可以拒絕,可以有面子,
於是我們總是等著人家來愛,
但是當我們發現沒辦法愛上對方時呢?
又或是我愛的人永遠都不說愛我呢?
我該接受那段不期盼的感情,還是勇於追求自己的幸福呢?

不敢接受愛我的人的情感,也不肯去追求心動的對象,
只是偷偷希望對方能主動,
難怪沒有人去愛你....
這麼的寂寞,是因為不給人也不給自己愛與被愛的機會。

在這個大家都那麼脆弱的時代,或許男男女女都選擇了沉默,
我們在曖昧的界線中遊走,不太近也不太遠
在若有若無的暗示中期盼對方的回應
但這樣做又會錯失多少可能的幸福呢?

很羨慕很佩服那些勇敢坦率說出自己的心意表現自己的情感的人,
不管是男孩對女孩或是女孩對男孩,
他們都對自己誠實的好可愛,
或許會為了愛情而興奮得整夜難以成眠,
或許會傷心得淚流滿面,
然而這總比一再錯失機會的來得精彩吧?
我想我們都應該更勇敢些更堅強點,
不能因為害怕傷害或傷害了別人就乾脆不去愛了!
喜歡一個人何必在意先說出口?
想跟一個人牽著手一直一直走下去分享自己的喜怒哀愁
這樣美麗的心情真難得一見....

我們都要學著更溫柔的對愛我們或我們愛的人認真接受、認真付出
因為遺憾與後悔比什麼都讓人難過
別讓幸福由身邊溜走了!
我們都要更加珍惜所有的一切

你可能永遠都遇不到一個你真正愛的人
所以一旦遇到了一定要好好的把握
很多事情,錯過了就沒有了
緣份....也是.....

祝福所有人都能找到所愛

撰取自:《Erato's》

>>February 3, 2004 at 4:22:37 PM GMT+8


2004 年 1 月 29 日 星期四 【晴】

今天在某討論區看見以下的標題:
"愛與恨,會否同時存在?"

我想,其實愛與恨,不是同一樣東西嗎?
既然是同一樣東西
那麼,就不會是 "同時" 出現
而是 "一直" 存在了
分別只是 "愛" 多一些
還是 "恨" 多一些

說它們是同一樣東西
是因為愛與恨有一個共通點
就是兩者都有一個 "心" 才存在
"愛" 字有一整個 "心" 在其中
因為有 "全心",所以才能全意的去 "愛"
至於 "恨" 字,也同樣有一個 "心"
不過這個 "心" 不是完整的
而是依著字的旁邊而立
因此,"愛" 與 "恨" 本為同根
因為有 "心",才可以成全
說穿了,其實愛一個人或事,跟恨一個人或事
其實對這個人或這件事還有著 "情"
而且是放不下的情
要不然,怎麼你不會愛或恨一些跟你擦身而過的人或事?


惜緣

>>January 30, 2004 at 5:39:27 PM GMT+8


2004 年 1 月 29 日 星期四 【微冷】

原來,人真的要學會放低生命中的一些事情才能夠繼續生活下去的
有些時候你會發現
令到自己不開心的
往往就是這些你放不下的事
而事實上
很多時候問題都不是你 "應否" 去將之放下
而是你 "必須" 將之放下
不放手,你終日愁眉苦臉,愁雲慘霧
放手了,你立即豁然開朗,海闊天空

可能你會覺得不甘心
覺得為甚麼自己投放了這麼多心思到事情上頭
但到頭來都要親自放開雙手,眼巴巴的讓它遠去....
這是因為你對事情都懷著期望之故
有期望,就當然想有結果
一旦達不到期望的結果的時候,那就是失望....
於是,你又再次不開心了....

我想,世事就是如此吧!
是你的,早晚也是你的
不是你的,任憑你怎去爭持也決不會是你的
我稱之為 "緣"
"緣" 能夠將你跟任何事情連繫
"緣" 也能夠將你跟任何事情分開
緣起緣滅,本是如此

從前,我活在你的氣氛底下
我的心情起伏不定
如今,我將你從新定位
我的心情靜如止水

高人說得一點也沒錯
做人除了靠努力之外
還有一個環節經常被人忽略的
就是要學會 "放手的藝術"


惜緣

>>January 29, 2004 at 10:10:45 PM GMT+8


2004 年 1 月 27 日 星期二 【颳風】

此時此刻在地球上
約有兩萬個人適合當你的人生伴侶
就看你先遇到哪一個
如果在第二個理想伴侶出現之前
你已經跟前一個人發展出相知相惜、互相信賴的深層關係
那後者就會變成你的好朋友
但是若你跟前一個人沒有培養出深層關係
感情就容易動搖、變心直到你與這些理想伴侶候選人的其中一位擁有穩固的深情
才是幸福的開始
漂泊的結束

諾貝爾文學獎得主
蕭伯納

>>January 27, 2004 at 11:42:02 PM GMT+8


2004 年 1 月 27 日 星期二 【晴】

誰是您最難捨棄的人呢 ?


故事發生在一所大學。

在快下課時教授對同學們說:「我和大家做個遊戲,誰願意配合我一下。」
一女生走上台來。
教授說:「請在黑板上寫下你難以捨棄的二十個人的名字。」
女生照做了。有她的鄰居、朋友以、親人等等。
教授說:「請你劃掉一個這裡面你認為最不重要的人。」
女生劃掉了一個她鄰居的名字。
教授又說:「請你再劃掉一個。」
女生又劃掉了一個她的同事。
教授再說:「請你再劃掉一個。」
女生又劃掉了一個。

最後,黑板上只剩下了三個人:她的父母、丈夫和孩子。
教室非常安靜
同學們靜靜的看著教授
感覺這似乎已不再是一個遊戲了

教授平靜的說:「請再劃掉一個。」
女生遲疑著,艱難的做著選擇......
她舉起粉筆,劃掉了父母的名字。
「請再劃掉一個。」身邊又傳來了教授的聲音。

她驚呆了,顫巍巍地舉起粉筆緩慢而堅決的又劃掉了兒子的名字。
緊接著,她哇的一聲哭了,樣子非常痛苦。

教授等她平靜了一下,問道:「和你最親的人應該是你的父母和你的孩子,因為父母是養育你的人,孩子是你親生的,而丈夫是可以重新再尋找的,為什麼丈夫反倒是你最難割捨的人呢?」

同學們靜靜地看著她,等待著她的回答。

女生平靜而又緩慢地說道:「隨著時間的推移,父母會先我而去,孩子長大成人後肯定也會離我而去,真正陪伴我度過一生的只有.....我的丈夫。」

其實,生活就像洋蔥
一片一片地剝開
總有一片會讓我們流淚

就讓別人誤會你吧!
生命不是用來更正別人的錯
或證明自己的對
生命是用來生活的


惜緣

>>January 27, 2004 at 10:04:19 PM GMT+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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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 迎 各 位 蒞 臨 寒 舍 ! 這 個 地 方 , 沒 有 華 麗 的 文 字 , 也 沒 有 細 膩 的 筆 觸 , 更 沒 有 令 人 一 看 難 忘 的 文 章 , 有 的 只 是 我 對 一 些 人 和 事 的 感 覺 … … 只 要 你 知 道 我 這 個 日 記 的 存 在 的 話 , 就 表 示 我 視 你 為 朋 友 , 表 示 我 想 跟 你 分 享 這 些 生 活 上 的 點 滴 。 也 許 你 不 會 明 白 我 的 感 受 , 但 只 要 你 來 過 , 也 就 足 夠 , 也 見 證 了 你 跟 我 的 這 份 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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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留言

路人留言   |

hi toby brother
>>July 27, 2007 at 4:40:27 PM GMT+8

或是緣份安排你是時候要改變...
>>July 27, 2007 at 3:41:25 PM GMT+8

祝你生日快樂! <br> <br
>>June 4, 2007 at 7:04:26 PM GMT+8

新年快樂啊!! <br>好耐唔見
>>February 26, 2007 at 3:01:05 AM GMT+8

Hihi,wish you al
>>February 7, 2007 at 6:50:44 PM GMT+8

哈哈^^ <br>有緣黎到你本日
>>December 25, 2006 at 11:10:35 AM GMT+8

聖誕快樂哦!^^
>>December 25, 2006 at 9:20:57 AM GMT+8

Happy Anniversar
>>December 12, 2006 at 1:56:55 PM GMT+8

好心動...好動心的一個故事 <
>>November 28, 2006 at 4:11:48 PM GMT+8

昨晚已留意到要突破一萬大關, 但
>>October 6, 2006 at 7:49:35 AM GMT+8

懶貓來留言囉,恭喜人氣過萬,嘻嘻
>>October 6, 2006 at 3:13:43 AM GMT+8

看到你的留言,我當然明白憤怒沒有
>>August 29, 2006 at 6:30:14 AM GMT+8

感謝你的留言,能夠認識一位新朋友
>>August 28, 2006 at 8:50:09 AM GMT+8

這多麼有意思的小寫作可篇成書呀!
>>August 25, 2006 at 3:41:03 PM GMT+8

sorry!我留錯個e-mail
>>July 25, 2006 at 3:38:39 AM GMT+8

現在正處於迷失期,找尋出路,無意
>>July 24, 2006 at 4:06:41 AM GMT+8

多謝你認得路回來呢!我知道你現在
>>April 24, 2006 at 1:23:45 PM GMT+8

哈哈...好嘛.只想告訴你, 我
>>April 20, 2006 at 6:37:26 PM GMT+8

I don't like it
>>December 31, 2005 at 4:58:15 AM GMT+8

泡影,意指一些迷人卻短暫的東西。
>>December 29, 2005 at 3:45:23 AM GMT+8

看完你幾篇的日記隨筆,令我不期然
>>September 23, 2005 at 11:07:59 PM GMT+8

I wish my chines
>>September 17, 2005 at 11:11:08 AM GMT+8

:O Shupita? What
>>September 12, 2005 at 2:36:40 PM GMT+8

&#21556;若&#26435
>>September 11, 2005 at 7:43:28 AM GMT+8

很有意思的文章 ~ 值得深思深思
>>September 3, 2005 at 3:30:45 PM GMT+8

突然發現.. <br>原來我爺爺
>>April 21, 2005 at 11:21:30 AM GMT+8

我曾經試過遇到過你所說的那一類朋
>>December 23, 2004 at 1:12:48 PM GMT+8

謝謝您,惜緣! 很高興您有留言給
>>December 18, 2004 at 12:01:10 PM GMT+8

歡迎您,Lavanda,也很多謝
>>December 15, 2004 at 4:03:13 PM GMT+8

無意中發現了這個網站,喜歡你的文
>>December 12, 2004 at 1:29:59 PM GMT+8

你這篇文章真的發人深省... <
>>November 8, 2004 at 11:54:32 AM GMT+8

既然你相信「好朋友」的定義是能夠
>>November 3, 2004 at 5:00:13 PM GMT+8

可能大家沒有爭"咬"時還可以算是
>>November 3, 2004 at 10:19:21 AM GMT+8

既然「好朋友」在你心目中的定義是
>>November 2, 2004 at 8:33:15 PM GMT+8

如果真的要我選擇 <br>我寧願
>>November 2, 2004 at 1:24:44 PM GMT+8

靈,不如我先問你一條問題 <b
>>November 1, 2004 at 12:48:11 AM GMT+8

惜緣.. <br>我有個朋友 <
>>October 31, 2004 at 8:35:17 AM GMT+8

我想,問題的重點並不在於對方花了
>>October 27, 2004 at 7:47:15 PM GMT+8

如果有一個人 <br>對你很好
>>October 27, 2004 at 1:09:59 PM GMT+8

靈,多謝你! <br> <br
>>October 25, 2004 at 9:01:51 PM GMT+8

其實我一直都很想問你一個問題 <
>>October 25, 2004 at 11:49:38 AM GMT+8

The stories and
>>October 6, 2004 at 11:43:12 PM GMT+8

多謝你的話 <br>但無論他會否
>>September 27, 2004 at 9:43:19 AM GMT+8

首先很多謝這位路人朋友的留言!未
>>September 26, 2004 at 8:06:03 PM GMT+8

有一天無意間看到你的日記 <br
>>September 25, 2004 at 4:17:06 PM GMT+8

"Step into one's
>>September 17, 2004 at 9:45:57 AM GMT+8

感謝你對我的一分肯定… <br>
>>August 26, 2004 at 2:42:39 PM GMT+8

你不是說過,每個人都有他自己的處
>>August 26, 2004 at 1:21:03 PM GMT+8

撞鬼囉~(近期口頭禪1) <br
>>July 19, 2004 at 8:45:31 AM GMT+8

最近有點忙,忙得連你生日過了我也
>>June 11, 2004 at 4:48:43 AM GMT+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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