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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記

日記主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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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年 10 月 11 日 星期二 【晴】

10月11日 牧村愁

<<十七歲的死刑犯.第三回>>

藍字為承接上文的地方

之後的考試受了之前的心情影響,成績只能說平平。終於,成績公佈出來了,我只考上了一間普通的高中,我的心情極其低潮,家人的期望也從天堂落下了地獄,一切都落空。

考的不好,我十分的責怪自己,看著身旁的同學都高中,我卻考出這樣的成績,我萬分的自責。但是爸媽並未責怪我,只是給我加油打氣。

「沒關係啦!可能是緊張的關係才肚子痛嘛!我們再來一次不就好了,別傷心,爸媽都支持你。」

有了家人的鼓勵,我漸漸走出了低潮,決定明年再來一次,而這次我絕不讓家人失望。

往後的一年裡,我仍然是相當賣力的讀書,用功程度比起去年真是有過之而無不及,因為我不能再辜負所有關心我的人的期望了。

一年的時間很快的便過去,眼看考試的日子又近了,我想這次在我萬全的準備下,一定不會再出錯了。

和去年一樣,第一堂考國文,我仍然是相當有把握的寫完,但是當又到了第二堂的數學時,我卻不由自主的想到去年的情景,我的肚子又疼了,雖不太疼,但這感覺已足以讓我把考試給搞砸了。

成績單再度遞到我手上,我的心裡已經有了一個譜,我想我又成了考場上的一個無名棄屍。

我絕望了,我最後選擇了一間五專就讀。而小我一歲的老弟呢?他已經儼然成為×中的一份子了。你說憑他的資質,這怎麼可能?當然有可能,因為我弟是自願就學方案的第一屆,雖說我弟都不讀書,但他總是利用他在學校的惡勢力來嚇唬同學,威脅同學考試一定要幫他作弊,也就因此,我弟在畢業時因為成績優異,進了×中。

經過這件事後,家裡出現了大轉變,爸媽從此對我不再關心,他說他們對我失望透頂了,反而是對我弟噓寒問暖,我被踢入冷宮。

問我恨不恨爸媽如此現實,我想我不恨他們,只恨我自己。

從此各走各路,弟弟去讀他的×中,我讀我的五專。本來還相當羨慕弟弟可以去讀我心目中的學校,但這樣的日子一久,我也漸漸不再傾心於×中,我想我在我這專科學校闖出一番名堂才是最重要的,說不定將來還可以跟大學畢業的弟弟平起平坐。

這樣的日子過了三個月,有一天我期中考試剛考完,中午便回到了家,但我一進門,卻看見我弟弟也在家。

「你現在怎麼在家呢?不是應該在上課嗎?」我問著他。

不問還好,問了他卻給我這樣的答案:「翹課嘛!不想上就不要上呀!我的自由!」

「怎麼可以這樣呢?×中是所好學校,得來不易,應該好好上課才是。」我罵他。

「唉唷!你以為你心目中神聖的×中真的是很神聖、很不可侵犯嗎?別傻了,你看過我們學校的學生打架、喝酒、抽煙跟看 A 書、A片的嗎?這所學校對我來說只是狗屁!」

「你講話好聽一點,怎麼可以這樣批評自己的學校呢?」

「你神聖來神聖去的,怎樣?批評你心目中理想的學校你不高興是不是?呵... 有本事你來讀呀!」

「我... 沒辦法!我會緊張肚子痛。」

「白痴!你真以為你那是緊張肚子痛呀?真笨!那是因為我在你身上動了手腳。」

「什麼?你話說清楚一點!」我察覺到事情的不對勁。

「還記得考前的牛奶吧?我在裡面加了瀉藥,你說?你肚子會不會疼呀,哈哈!」

「你....你怎麼可以這樣做!」聽到這裡,我已經怒火中燒。

「為什麼?哼!從小到大,爸媽都只關心你,對我根本不聞不問,對你卻無微不至,你想我心裡該如何承受?為了報復這筆帳,讓你考不上×中已經是算小的了;只是沒想到,你隔年肚子竟又窩囔的痛了起來,哈哈... 我看你永遠只能在我腳底下,怎樣呀?」

聽到這裡,我已經不能克制自己的情緒了,我只想將我眼前,這個用陰險手段奪走我夢想的人給幹掉,於是我不發一語,直接拿起了放在地上的童軍棍,我... 想殺了我弟!

未完待續

>>October 11, 2005 at 5:39:15 AM GMT+8


2005 年 10 月 10 日 星期一 【晴】

10月10日 牧村愁

<<十七歲的死刑犯.第二回>>

藍字為承接上文的地方

「好吧!快說吧!等一下被典獄長發現我留你在這可是不好的。」我催促著他。

「你真的要聽嗎?唉... 好吧!」深深的嘆了一口氣,他終於說了。


「我出生在一個充滿書香氣息的家庭,家裡除了父母親跟我外,我還有一個小弟,也因為我家這種獨特的氣息,從小我跟我弟便被教導著做人之道,整天更是與知識為伍,父母親不斷的讓我跟我弟得到最好的教育,一心一意想要教導我倆成為人上君子,擁有無上知識,將來好可以光耀門楣;但這個願望在高中之前只是針對了我,對於我弟,似乎是不太有用。他每天不是打架就是惹一些瑣瑣碎碎的事,我父母親對他都相當的頭疼;相較之下,在父母的眼中,我乖了許多。在成長的路上,我一路不負期望的拿下了各項比賽的獎狀,在班上更是名列前矛,也因此,父母親都相當的疼愛我,相較之下,我弟便像是父母親眼中的一顆惹人厭的眼屎一樣,討厭但又揮之不去,於是便冷落了他。

老實說,我跟我弟的交集並不多,或說等於零吧!因為我倆的作息時間不同,通常我睡覺時,才剛是他開始玩樂的時間,一天當中我們碰面的時間不多,更別談我跟他說話的時間了,通常一天是不超過十句話的;我們有手足關係,更是同一血緣的兄弟,但是我想我跟他的關係只比我和陌生人更好一點而已。不,或說差不多吧。幼稚園、小學,到現在的國三,我一路讀上來並沒有太大的挫折,相對的,我的成績反而常常讓家裡的人嚇一跳的好,所以家人總對我特別好,但對弟弟卻漠不關心。

很快的,高中聯考來臨,而我也被期望能考上我們那邊的第一志願「×中」,當然,以我當時的能力,×中對我來說只是囊中之物,但我也花了很多時間去準備,每一夜我都熬夜到凌晨才上床就寢,因為就算是十分有信心,我也不想讓意外來拜訪我,讓家人失望。

一天一天過去,終於到了考前一天,我今夜想早睡,以應付考試時所需要的體力;但當我正準備熄燈時,我的門外響了幾聲聲響。

「叩叩叩!」我的直覺告訴我,可能我的父母親想來看看考前我的情況如何,前來關心一下,當我上前應門時,「弟!原來是你,我還以為是老媽。怎麼,這麼晚了還不睡,睡不著嗎?」

老實說,我嚇了一跳,只差我應門時沒直接叫他一聲「媽」。
「這個給你!」只見他神秘兮兮的從背後拿了一樣東西給我。

「哦... 什麼時候良心發現啦!還那麼狗腿拿這牛奶給我喝。」我又嚇了一跳,平常跟我毫無交集的弟弟,竟然在這時候送上一杯熱呼呼的牛奶給我,真是讓我受寵若驚。

「沒啦,看你明天都要考試了,總需要多一點營養吧!」

「嗯,我知道,謝謝啦老弟,我一定會喝光的。」

「那你喝完早一點睡吧!我也要去睡了。」

「好,你去吧!」從弟弟手上接過熱呼呼的牛奶,我一口氣便喝光了它,之後便上床睡覺去了。

此時躺在床上的我覺得我就像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雖然我沒有女朋友關心我,但我卻有我這個老弟關心我,我想還有大家的祝福下,我一定可以高中的。

不久,我遊走於夢鄉。

隔天,帶著大家的祝福,我踏進了考場,第一堂考的是國文,文科我雖並不專長,但我仍然很有把握的寫完。

第二堂考的是數學,正是我的專長科目,等監考老師下令可以開始寫時,我便一題題很有把握的解出答案;但是時間過了一半時,我開始覺得有點不對勁,我的肚子有點疼的感覺。

「可能是緊張的關係吧。」我心裡這樣想著。

但是疼痛越來越劇烈,我再也忍受不住,請監考老師允許我上洗手間,無奈劇痛難耐,我得一直待在廁所等疼痛消除;但當我再趕回來考試時,我的考卷已經被收走,這堂考試我已經失去了後半堂。

我煩惱自己為何會出這樣的差錯,平常模擬考不是都已經考到麻木了嗎?為何現在會緊張?我十分責怪自己。

之後的考試受了之前的心情影響,成績只能說平平。終於,成績公佈出來了,我只考上了一間普通的高中,我的心情極其低潮,家人的期望也從天堂落下了地獄,一切都落空。

未完待續

>>October 10, 2005 at 1:25:47 AM GMT+8


2005 年 10 月 9 日 星期日 【晴】

10月9日 牧村愁

趙:!
雷:看到那名字很驚訝,是嗎?
趙:老總,難道他回來了嗎?我反對!
雷:這是他送來的禮物,所以才寫上他的名字而已。好了,看看那傢伙送了些什麼來吧。

<<十七歲的死刑犯.第一回>>

我想,在這個故事裡,應該用不到「名字」這種東西,既不需要,也沒必要,因為這是一個只有號碼的地方。

「別睡了,有人來報到了!」我身旁的同事叫著我。

「喔... 讓我在睡一下嘛!好無聊喔!整天悶在這裡! 」

「不行啦!快去開鐵門啦!」

「喔..好啦!」

我心不甘的將屁股移開了溫熱的椅子,拿了一串鑰匙去開鐵夾門。 我是一個獄警,每天我所要做的工作就是待在這個無聊的監獄,監視犯人,並負責一些突發的狀況,今天又來了一位新犯人,所以我又得幫他安排個牢房了,真是麻煩!

起了點名簿,看了一下犯人的資料,我楞了一下,只見犯人的編號下寫著兩個字─「死刑」,不過我並不是為這個驚訝,因為我們這裡清一色都是關著將要赴刑場的犯人,這我習以為常了。

我驚訝的是,犯人的年齡寫著「十七」歲,這我便相當的少見,可以說在我任內一次也沒看過。果然,只見兩位押送的獄警中,我微微看見了一張年輕的臉龐。

「這是5207嗎?」我問著押送的人。

「對!現在把他交給你了。」

「好的!辛苦你們了!」接過這位犯人,我便帶著他進去找空的囚房,他腳上的鏈條聲,在這近凌晨一點鐘的囚房長廊裡,顯得格外的清晰、刺耳。但是看著資料,我對他十七歲就被判死刑的背景相當的好奇,帶他進囚房前,我將他留了下來聊聊天。

「5207,我看著你的資料上寫著你的年齡只有十七歲,是真的嗎?」

起初他並不太想理我,但最後他開了口。「死刑都是真的了,上面寫的年齡還會假嗎?」他的眼神似乎告訴著我,不該問他那麼笨的問題。

「我這個獄警,平常悶在這裡,無聊時就是喜歡聽犯人講他們的背景,你呢?你想跟我聊聊嗎?」我小心的問著他,深怕這問題又讓他覺得很笨。

「你真的想聽嗎?我想你會聽煩,我的死刑來的太悲慘,聽了,等一下會影響了你的人生觀!」他說。

「不會啦!再悲慘的人生我在這裡都聽過啦!」

「唉... 好吧!反正再怎樣都是死刑,死前留下自己的故事也不錯。」

看他答應了,我帶他到我值班的桌子前坐下,在燈光的照射下,我這才真正看清楚了他的長相,原來他是如此的清秀,一個長的乾乾淨淨的男孩子,相當的斯文、有氣質的樣子,這讓我對他的背景又有了更強烈知的慾望,因為我們這裡關的大部分都是一臉壞人長相,其他的大概也都獐頭鼠目、小頭銳面吧!反正一看就知道那些應該是會來這裡的啦!

「你準備好要說了嗎?」我又小心翼翼的問。

「嗯!給我一根煙好嗎?我上癮了。」

「嗯...等一下,我拿給你。」點著了煙,他吐了個煙圈,接著便是一陣的咳嗽。「咳... 咳... 咳... 我還是不習慣抽煙,我果然接近不了任何的壞習慣,呵...」他邊咳邊說。

「不會抽煙還跟我要煙幹麻!真是的!」我為我那根陣亡的煙嘆息著。

「呵... 我只是想試試看抽煙是怎樣的感覺嘛!」

從剛才到現在,我終於看到了他露出了笑容,是如此的天真、稚嫩,這樣的一個男孩子,為什麼會來到這呢?

「好吧!快說吧!等一下被典獄長發現我留你在這可是不好的。」我催促著他。

「你真的要聽嗎?唉... 好吧!」深深的嘆了一口氣,他終於說了。

未完待續

>>October 10, 2005 at 1:34:57 AM GMT+8


2005 年 10 月 8 日 星期六 【晴】

10月8日 楊煒,雷大神
今天讓我們看看初中生的作文。

<<我最喜歡的人>>
一年甲班 楊 煒

老師,基本上,你這題目出的讓我有點困擾。為什麼呢?
因為我喜歡的人很多。
我喜歡的人之一就是隔壁家的那個早上見到我會對我笑的小女生,雖然我覺得我很帥,但是她和我比起來,年紀太小了,所以雖然我覺得她很可愛,但我還是比較喜歡成熟美麗且將頭髮燙成大波浪捲的女人
身材嘛,當然是要國際級一流標準,胸就是胸、腰就是腰、臀就是臀。
至於腳嘛,基本上,我的要求不多,只要皮膚柔細、曲線優美、動感十足,這樣就可以了,比起我老爸那個完美主義者,我想我的要求簡單多了。

當然,具備有以上條件的女人,我目前還沒找到,所以只能將就一下丁班的許詩詩,唉,我想,我是個「寧濫勿缺」的男人,這點,看我老爸就看得出來,他目前的伴侶啊……唉,搖頭比較快!每天回家都把我老爸管得死死的,不準他在家裡抽煙、不準他邊洗澡邊聽電話、不準他過十二點還在處理公文,現在老爸如果要加班的話,還得打電話回家。

不但如此,還規定他在家人生日時,一定要提早回家,嗯, 這點我倒是滿喜歡的啦,因為自從媽媽死後,我就再也沒有和老爸一起過生日了,不用說生日,舉凡和xx日、xx節有關的東西,我都不會見到老爸,所以我通常都是跑到同學家去過生日的。

而且現在每天都見得到老爸,真是有點感動,想當年我一個月見不到他幾次面的說,需要錢就去找提款機,買東西就用信用卡副卡,當時差點以為自已一個人也能在這世界上過活了。

嗯,我離題了耶,老師,你不會因為這樣而扣我分吧?你的作文我可是很認真的寫呢!只是離題就扣我分,太沒天理了
我相信你一定不會扣我分的!請不要辜負我對你的信任。
再來,我喜歡的人,就是坐我隔壁的豪哥,你一定覺得很疑惑,為什麼我要叫一個和我同年的人為「哥」呢?其實,道理很簡單,因為他是我祟拜的對象。

有一次,我被六年級的人看不爽,六年級的人放話說每看到我一次就扁我一次,豪哥知道之後,就去海扁那群放話的六年級,還告訴他們不準動他班上的人。
哈!從那次之後,我就開始超級祟拜豪哥,雖然他很笨,每次數學和自然總是離零分沒多遠,不過,他的國文已經到了完全可以不用上課就能考試就境界,誰叫他有一對搞文學的爸媽。
我曾經和豪哥提議要幫他罩數學和自然,可是被豪哥很兇的駁回,他說做人要正大光明,不可以做出違背自已良心的事。
作弊會違背自已良心嗎?不作弊的人才沒有童年吧!
將來長大他會後悔的,當每個人都在談自已小時候做弊的糗事時,只有他一個人義正詞嚴地說:「我從來沒做弊!」我想,那一瞬間,全部的人一定會開始冒出三條小丸子的黑色效果線,然後開始吹起秋天的冷風還吹走一片楓葉。不過,雖然是如此,我還是喜歡豪哥,我會罩他的,在一些他正義的腦袋所沒辦法理解的世界。

我第三個喜歡的人,就是我老爸,不過,這傢伙,我覺得很難實際說出為何我會喜歡他,所以我還是用反面述說的方式來說好了,以不喜歡來證明喜歡。
我老爸是個噁心的男人,他會把自已下班的臭襪子脫下來蓋在別人頭上硬逼別人聞。
之前還喜歡在浴室裡邊洗澡邊唱雪中紅,他的歌聲如果稱得上好聽,那用指甲劃黑板的聲音就叫天籟了。他還喜歡送人奇怪的東西,就是那種你收到會覺得很撇的東西,像我上次生日他就送我一隻壓下去會出現大便的豬娃娃,害我當場撇在那裡。我老爸的奇怪事蹟真得很多,如果我要一條一條的寫,我想我把全班的作文簿全寫光也沒辦法寫完他的豐功偉業,所以,我老爸的部分還是跳過吧。

我還喜歡一個人,那人是我老爸的新歡,也就是那個致力於「改革」我家惡息的人(惡息是他自已說的,我倒覺得那是種家庭特色。)
那人是我老爸死皮賴臉狂纏才得來的人。基本上,個性有點爛,通常什麼事情都是他說了就算,不容許別人反對。
就連我的生活娛樂,看電視、睡大頭覺,也都被他剝奪了,他不準我回家後就看電視,還規定我不可以看完卡通七點就睡覺,一定要準時九點睡。每個人回家還一定得說一句我回來了。
把我家搞得像是德國一樣,超級有規律。

不過,他也是那種會讓人又愛又恨的傢伙,就整體上來說,算得上是不錯了啦。不過,我還是很搞不懂,老爸怎麼會喜歡上他,又兇、又嚴厲、又沒身材,感覺上還是個禁慾派的修道人員。不過,身材這一點,唉,真得是……害我當年還在幻想老爸到底會帶怎麼樣新歡回家,依老爸的眼光和條件,一定是那種金髮大波浪穿著紅色緊身衣、細跟高跟鞋的超級大美女。沒想到……人生果然充滿不可預測,計劃永遠比不上變化,唉,老爸居然帶回來一個穿著普通T恤、被洗到變白的牛件褲,以及白色球鞋,看起來完全和我的夢想沒交集的傢伙。

唉,打鐘了,我還是寫到這裡就好,反正我喜歡的人也寫得差不多了,再寫的話,就會是那種小白小花路人甲之類的出現,所以,就寫到這樣就好。


--老師評語:
1)有愛慕的小女生是好事,但仍是要注意學業。

2)作弊和童年是沒有直接關係的,請不要將自已的童年和作弊劃上等號。

3)關於父親的稱謂過於口語化,請用「父親」、「爸爸」來稱呼。

4)我就是喜歡穿這樣!真是抱歉打破你的夢想!

備註一 :告訴你多少次了,不準在作文簿上寫我!下次再這樣,我讓你寫作業寫到死!

備註二:你下次又在吃早餐時看著我做早餐的背影說:「唉!可惜啊!沒胸、沒腰又沒臀的」給我試試看。你小心我每天都讓你吃焦掉的蛋!

備註三:你從哪學來禁慾派這種詞?!是不是你老爸教的?!他找死!

後記
雷大神:原來你老媽係你個國文科老師黎架?夠膽咁寫,你一定係唔想大啦你~~XD
楊煒:作弊會違背自已良心嗎?不作弊的人才沒有童年,呢句好掂!
雷大神:呢個貼上SHF,好唔好?
楊煒:老總,你博拉咩,上次我幫你貼果篇標語牌,而家點呀?
雷大神:俾D唔識貨既人掉Q左啦!仲警告我添喎!
楊煒:...呢個都係等你做左版主先貼上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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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ober 8, 2005 at 5:22:57 PM GMT+8


2005 年 10 月 7 日 星期五 【晴】

幻想霸王傳 <<外伝.黑山洋篇.第四話>>
0194年10月下旬。
在上次的那一戰之後,魔族已把我視為逃兵,根據魔族的軍法(佐亞大陸所有國家的軍法其實也差不多,只是大同小異),在戰場中逃跑是死罪,但我非常夠運,沒有任何魔族發現我的行蹤,不過長此下去也不是辦法的,我必須找一個地方作為據點,發明些好東西,用作稱霸佐亞大陸!各位是否覺得我很大想頭嗎?
事實並非如此。在這亂世中...
有哪個國王不想稱霸?
又有哪個有能者不想稱王?
所欠缺的只是運氣而已。
如果我沒有運氣的話,我也活不到今時今日,真的。
這時,我發現了一個垂死的西蠻男人,他的打扮好像是一個武將,為什麼他逃到這裡?
且慢,這個人的長相,我好像有點印象...
我立即想到一件好康的事就是...
就是救活他。
因為他的利用價值實在大得無法想像,我心想如果可以把他成功複製之後再大量生產,那我就有用之不竭的兵力了,到時,稱霸這兩個字也會變成事實!於是我滿心歡喜地把他帶回去。
* * *
那天的三十五天後,他醒過來了。
在那三十五天當中,我把他的記憶和資料全都整理過,真的很辛苦,但再辛苦也有價值的。
「我...在...哪裡...」
這是他第一句的說話,好像一個失憶的人,他失憶也是理所當然,因為我把他的記憶整理過了,但他有些記憶是不可能處理,在不能處理的記憶好像有一個最近聲名大噪的男人,在他的記憶中,那男人叫做「蒙度2號」,也即是以殺了圖達克一事而揚名的雷大神,若能把他複製過來就太好了。
「這是我的秘密研究所,我叫黑山洋。」
「我叫...」他好像記不了自己的名字。
「你叫亞克斯,對吧?」在他左腳的腳板刻有這名字。
「黑山...洋...嗎?」
「不准叫我的名字!由現在起,我就是你的新主人!」我在想,這些複製人果然不可把他們當作是人類看待。
今後要以亞克斯為藍本來複製士兵和將領,要加把勁了。
魔族們,走著瞧吧!
未完待續

>>October 7, 2005 at 1:13:06 AM GMT+8


2005 年 9 月 25 日 星期日 【晴】

9月25日 楊煒

如果愛情既墳墓即係結婚,咁就會衍生出一系列既同義詞。睇野啦喂~~

<<愛情的墳墓>>

渴望愛情 → 不知死活
物色對象 → 活得不耐煩了
相親 → 為自己的墓地看風水
愛慕 → 大限之期不遠矣
表白 → 自掘墳墓
拒絕 → 死裡逃生
談戀愛 → 這不是玩命是什麼
寫情書 → 為自己的墓地分期付款
冷戰 → 苟延殘喘
分手 → 千鈞一髮
破鏡重圓 → 該來的還是要來
求婚 → 教唆自殺
儲蓄結婚基金 → 投保壽險
訂婚 → 一隻腳已經踏進了棺材
結婚 →雙雙殉情
第三者 → 盜墓
移情別戀 → 遷墓
離婚 → 置之死地而後生
訂婚宴客 → 追悼會
結婚宴客 → 超渡法會
親朋好友 → 奔喪大隊
包紅包 → 慰問金
公證結婚 → 由法院出具死亡證明
集體結婚 → 集體自殺
結婚熱潮 → 爭先恐後趕著去死
理想的結婚對象 → 人間淨土
結婚多次的人 → 示範公墓
婚友社 → 葬儀社
婚姻專家 → 公墓管理員
結婚紀念日 → 清明掃墓節
一般狀況結婚 → 壽終正寢
閃電結婚 → 猝死
先上車後補票 → 爽死
奉子之命結婚 → 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對婚姻猶豫不決 → 生死一瞬間
假結婚 → 裝死
異國之戀 → 客死他鄉
女人總是引誘男人走向愛情的墳墓 → 最毒婦人心
男人總是帶著女人奔向愛情的墳墓 → 無毒不丈夫

後記
楊煒:都係唔好結婚好D啦...
趙元嵩:我都係咁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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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tember 25, 2005 at 9:51:18 PM GMT+8


2005 年 9 月 25 日 星期日 【晴】

9月25日 雷大神

又係掘POST既時間啦~~今日既係...2003年10月3日既<你條粉腸...>!
點解要掘POST呢?因為...有讀者的投稿寄來反擊了!

<<老婆的回覆>>

首先,為免大家真係走去搵,所以我地就將原版既<你條粉腸...>搵埋俾大家!

我想念你,
每天發條訊息比你,
想住你粉紅色的嘴唇,
令我牽腸掛肚,沒有你,
生命像行屍酒肉般沒有意義,
只希望能夠天天和你一起,
去享受開心的每一個時刻!

作者的老婆看完,就寫了一篇回覆...

老公你咁忙也發送電郵,
沒有很多女人有這種福氣,
作為女人,有你這樣的丈夫,
為你而死,也值得哦!
但你知唔知,每一分一秒,
我都想見著你,你這麼好,
當初對你的付出,全都賺回來了,
對你至死不渝,今生無悔!

注意,兩篇都要打直睇!(都唔使講第二次架啦)

後記(有請嘉賓:老總既千金,娜娜小妹妹~~)
娜娜:作俾媽媽架?
雷大神:如果真係寫比佢,唔比佢斬開十八碌先奇!
娜娜:點解呀?
雷大神:視力正常既都已經發現到係咩事。
娜娜:唔怪之得啦...我有近視架。
雷大神:如果你媽真係寫得到下集出黎,咁就唔得佢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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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tember 25, 2005 at 9:54:02 AM GMT+8


2005 年 9 月 23 日 星期五 【晴】

9月23日 趙元嵩

在2003年9月2日貼上黎既<<男人是天使,女人是惡魔>>一文,女生們看完,決定徹底的反擊,所以會有現在這一篇的--

<<女人是惡魔,男人還更甚>>

首先,因為我們不想讀者尋找原文而浪費時間,所以我們必須要把2003年寫的原文再貼上來一次。

首先,我們知道和女人交往要時間和金錢
∴ 女人 = 時間 ×金錢
同時,我們也知道"時間就是金錢",
∴ 時間=金錢
→ 女人 =金錢 ×金錢 =(金錢)平方
我們又清楚的知道:"錢是萬惡之根"
∴ 金錢 = √惡魔
→ 女人 = (√惡魔)平方
這樣,我們被迫得到一個結論
→ 女人 = 惡魔

首先我們清楚男人和女人在一起只為了愛與滿足男人的好色之心
∴男人=愛+色
其實我們知道:"愛神丘比特是一個天使"
∴愛=丘比特=天使
→男人=天使+色
我們又聽過佛教的一句話"色即是空"
∴色=0
→男人=天使+0
最後我們得出一個無法爭辯的事實
→男人=天使

這個原版為簡體字,也即是大陸版。
新的版本是英文版,為讀者的投稿。

新的版本如下...

首先我們要証明男人比女人更差,我們必須知道男人跟女人交往必須要有時間,金錢;而且只是為了好色之心。
∴男人 = 時間 × 金錢 × SEX × 女人
同時,我們也知道時間就是金錢
∴時間 = 金錢
所以...
∴男人 = 金錢 × 金錢 × SEX × 女人
對男人來說,SEX就等於女人。即必須找女人上
∴女人 = SEX
回應前一個原版所寫的算式,男人們証明了女人是惡魔。
∴女人 = 惡魔
所以...
∴惡魔 = SEX
算式出現了,看好!
∴男人 = 金錢 × 金錢 × 惡魔 × 惡廕
原版已說明了「錢是萬惡之根」
∴ 金錢 = √惡魔
 (金錢)平方 = 惡魔
 男人 = 惡魔 × (惡魔)平方
 男人 = 惡魔(立方)
註:立方為三次方,即自乘三次
男人先前已証明了「女人 = 惡魔」
現在女人就証明了「男人 = 惡魔(立方)」
那就是說男人比女人更差!!

後記
趙元嵩:老總你無啦啦叫我要搵舊文章原來係為左呢樣野~~
雷大神:係,不過新版係讀者寄黎既。
趙元嵩:聽聞你最近要煮死一個低能既版主喎,係咪呀?
雷大神:係,要佢死都只係為左果個論壇著想,仲有一個私人理由。
趙元嵩:咁個理由係...我地都好似睇左。
雷大神:總之...
第一,為左佢地個論壇著想同健康,佢一定要收檔,
第二,為左我地壞人編輯部既面子,佢更加要收檔!

趙元嵩:咁一定好好玩!想佢收皮既,唔只係你,呢個低能版主既言行...我仲俾埋牧村佢地睇添。
雷大神:點解?關佢地咩事?
趙元嵩:佢地有份寫後記囉,所以有必要叫埋佢地黎聲討佢。
雷大神:你鐘意啦,多把口圍佢都係一件好事。

若有任何意見,請在此日記留言便可。
若要個別回覆,請聯絡老總或客戶服務部。

>>September 23, 2005 at 2:11:42 PM GMT+8


2005 年 9 月 22 日 星期四 【晴】

愛情經濟學.第五課.第六節

<<一腳踏兩船>>

A)主因

男:為了同時擁有超過一個女生
女:為了最後跟最好的一個男生

B)取捨方法

男:不會故意淘汰其中一方,真的要淘汰的話,就要由女生自己來做,淘汰的方法是:捱不了淒楚的女生,自己離開。
女:女生對被兩個男生同時擁有是沒有虛榮感的,女生最想的就是被一個男生「愛上」,所以女生會對男生作出評分和淘汰。就算那女生不是一腳踏兩船,女生還是會對男生評分,所有男生都要小心了。

C)心態

男:哪有男生不想享齊人之福(1)呢?
多一個(甚至N個)女人要來做什麼?當然就是要來「上」(趙元嵩按:老總連「愛『上』」的「愛」字也懶得寫...)的啦!主動淘汰她們來幹什麼?
但男生通常不想長期留住兩個女生,自然淘汰就最理想。
女:花心,男生會,女生也會。
但女生花心就道德得很(2),選定的就是男朋友,落選的嗎?就做好朋友。(3)
不過女生不想同時跟超過一個男生有肉體關係。這種事會令女生自然產生罪惡感。(4)

D)結果

男:男生不怕主動解決一腳踏兩船的,所有變做的女生要留意了,妳們自行解決勝負,無論是誰勝出,男生都會高興。
女:變做的男生也要注意,你們做船的時候,相鬥的方式就跟以前冷戰時代,美蘇軍備競賽一樣。(5)

E)結論

這就是男生和女生是兩個星球的生物的主要原因。

註釋(TEXT:雷大神)
1:你不想的話,你有可能性取向不正常;再不是,你可能是個超純情的男生!
2:妳花了心,還有道德和不道德的分別嗎?這一點雷某反對!
3:好朋友?據聞大多數的個案都是分了手後,連朋友都做不成。這一點雷某同樣是反對!
4:現在的女生已經覺得有超過一個性伴侶是很平常,哪會有罪惡感的?這不是NEWTYPE擁有的東西。
5:當女生選定了一個男生,就是那一個男生勝出,兩個男生在爭奪那女生期間的花費和付出,就像軍備競賽一般。輸了的一方只會賠了夫人又折兵

本節不設練習。

>>September 24, 2005 at 10:09:43 PM GMT+8


2005 年 9 月 18 日 星期日 【晴】

愛情經濟學.第五課.第五節

<<愛情十莫>>

1)莫過早親密

兩性關係親密後常失去了選擇的權利(1),只好認了...
尤其是女性,除非他真的是你一生無悔的選擇,否則千萬別以為用你的身體,可以綁住他的心。
如果他本來就不是愛你的~~或是他是容忍著愛你,
妳給了他「妳自己」也不見得可以綁的住他,
到時候就只有自己吃虧罷了!

2)莫勉強

不要只是為了要交一個帥哥或是身邊帶一個美女出去炫耀,
如果兩人觀念,個性相去甚遠(2),還不如早點分手來的好,對彼此傷害不大。
尤其不可勉強對方接受你的感情,那只可能勉強一時,無法勉強一輩子。
該來的,躲不過,寧可早日面對,自己才有機會吸收教訓,從頭來過!

3)莫期望過高

戀愛男女,雙方愛慕,自然結合。
自己有夢自己圓,莫把名利追求強加於對方。(3)
別以為結婚後...妳的他...還是跟以前一樣!
結婚後,男方的壓力絕對大於女方,男方需要負擔一切的家計,需要掌管家中的一切,需要面對很多事情。為了賺錢養家活口,他的精神絕對不會全在妳身上,妳千萬別以為他「變了」,他不再愛你了。(4)
而是時勢改變,迫使妳的他,必須擔負不同的責任。
唯有互相體諒,你們才會有未來。
千萬別以為婚後的他,絕對不變。

4)莫常考驗對方

人性脆弱經不起太多考驗,別動不動就要他證實有多愛你(5),不要對他產生猜忌。
如果愛情雙方沒有信任,那麼這將是個隨時破裂的脆弱感情!
猜忌將是愛情最大的破壞者。
別去考驗他的愛,別去猜忌他的愛。
那只會讓他對妳感覺破滅。

5)莫以量害質

男女相處時間,質重於量,質若不佳,量多更糟...
不要以為天天膩在一起,就是你們感情好,也許妳不覺得整天膩在一起有什麼不好,但是,給彼此雙方一個適當的個人生活空間(6),不要把你自己填滿他整個生活圈。
應該給彼此一個「個人的空間」那會讓感情更好更融洽。
給對方屬於自己的交友空間。
讓他除了你之外,能有時間在自己的朋友身上。
能夠讓對方有自己的空間做自己的事情。
更別否定他的朋友及他的交友圈,讓彼此有屬於自己的一塊小空間,會讓雙方有更多的彈性與包容!

6)莫恃寵而驕

戀愛中的男女都希望被寵,可惜被寵之人常被寵壞,不知珍惜...
千萬別以為對方「一定」要對你好(7),愛情是雙方面的付出,不是單方的享受,
就舉談戀愛期間的花費來說,
絕對不要認為什麼花費都該是男方應該的付出(8),雙方面彼此尊重彼此體諒,才不會對愛情造成無謂的壓力!雙方面的付出才是長久相處之道,您說是吧!


7)莫忽冷忽熱

戀愛並非遊戲,態度應慎重,不可率性而為。
若真的愛她,就不要傷害他。
不愛就及早放手,以免耽誤對方幸福!(9)
有的人表面上說是交往,但是卻連打個電話給對方都覺得麻煩,都覺得彆扭!
甚至不會主動約對方出門,表現的冷冷的,這絕對不是真的愛情。
單方的一廂情願只會造成傷害罷了。
過於火熱的愛情,又充滿危險,誰知道突來的熱誠消失後,還是不是依舊的恩愛?
愛情誠懇平順扎實穩定最重要。(10)


8)莫公開私情

戀愛是兩者間的事,隱私權是最基本的尊重。別再別人面前,談論你們的私密情事。(11)

9)莫後悔

兩情相悅,沒有吃虧或佔便宜,深愛不悔,情深無價。
分手之後~也不要有所埋怨!
畢竟你們曾經享受過一段浪漫快樂的愛情!
分手之後還要歇斯底里的要回你曾經贈與他的一切, 或是曾經付出的一切,那是最幼稚的行為。(12)
保留愛情最完美的記憶吧。

10)莫追求完美

花欲開而未開,月欲圓而未圓,是人生最美的境界,凡事追求完美,自尋煩惱,何苦呢?
愛一個人,包容他的優點與缺點,不要要求你的他,凡事完美無暇。
那只會給對方造成壓力,導致不可預期的結果。
愛他~就要愛他的一切,包容好與不好。
並去欣賞他和接納他!(13)

注釋(TEXT:雷大神、趙元嵩、楊煒)
1:曾經做過那檔事就要說一生一世?那麼母親的抉擇豈不是要執笠了嗎?到時只會又有人失業而已!這一點,我們編輯部恕難認同!
2:道不同不相為謀。
3:望子成龍的心理,在愛情是行不通的!
4:女生們如果接受不了這個由戀人變成家人的轉變,那就別結婚了!結了婚都只會製造更多感情問題...
5:常問對方愛不愛你,你煩不煩的啊?而且愛這東西,不是只用口說就可以,還要身體力行的!
6:愛情可不是年中無休的便利店啊!有聽過小別勝新婚嗎?
7:對方欠了你的嗎?
8:女方有抑制男方花費的義務。
9:這是俗語所說的「又鍚又踢」
10:愛情經濟學並不反對過熱,因為有些人就是追求這種「熱」才會戀愛的。這個轉貼回來的教材,寫這個東西的作者的思想太守舊了!
11:低調一點,好處多一點!最少你不用面對見家長之類的場面。
12:首先,你沒有時間後悔,其次是向對方收取「掟煲費」是很沒品的行為!
13:不論你「愛上」或愛「上」一個人也好,也要包容對方的優點和缺點。

本節不設練習。

>>September 21, 2005 at 8:58:47 PM GMT+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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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留言

路人留言   |

哈哈~ <br>我又黎教壞人o(
>>June 22, 2007 at 4:34:29 PM GMT+8

BB女要學BB咁~~ <br>我
>>November 18, 2006 at 12:08:41 AM GMT+8

回25/5日記. <br>不過.
>>June 27, 2006 at 2:14:28 PM GMT+8

哈哈~! <br>我來睇小說啊~
>>May 23, 2006 at 11:48:10 PM GMT+8

我o黎坐坐喇~ <br> <br
>>December 1, 2005 at 3:37:39 AM GMT+8

怨就要怨你冇&#21874;人咁
>>November 13, 2005 at 6:57:13 PM GMT+8

有人爭好過冇人要 <br>都叫你
>>November 2, 2005 at 10:46:09 PM GMT+8

好想快d知道佢被人定死刑既原因
>>October 9, 2005 at 10:37:52 AM GMT+8

劉星權同周維娟呢兩公婆冇做架啦,
>>July 20, 2005 at 8:07:00 PM GMT+8

覺得你地真的好好野!! 支持!!
>>July 20, 2005 at 6:31:24 PM GMT+8

得閒介紹你d千金黎識下~~~
>>July 7, 2005 at 10:36:49 PM GMT+8

都話bb放低左咯.......
>>June 27, 2005 at 9:10:39 AM GMT+8

如果你係放得低既... <br>
>>June 25, 2005 at 1:26:36 AM GMT+8

你好~ <br>乜你又識一個叫k
>>June 14, 2005 at 4:52:46 PM GMT+8

我地壞人編輯部入面係女多過男既~
>>June 12, 2005 at 3:30:53 PM GMT+8

究竟點做壞人呀_, <br>女仔
>>June 11, 2005 at 2:08:22 PM GMT+8

哈哈 <br>你們好呢~我是路過
>>June 4, 2005 at 10:03:42 PM GMT+8

喂^^馬莎,我得閒會來你個日記看
>>May 6, 2005 at 11:34:01 PM GMT+8

喂,HALO~ <br>其實你係
>>April 3, 2005 at 10:36:21 PM GMT+8

唔多明同壞人有乜關係喎= =""
>>March 15, 2005 at 11:27:36 AM GMT+8

......
>>March 15, 2005 at 5:53:24 AM GMT+8

又話教人做壞人... <br>都
>>March 14, 2005 at 9:49:07 PM GMT+8

我得閒架,總爺! <br>我都想
>>February 19, 2005 at 12:10:56 AM GMT+8

我覺得<<墓碑上的幽默留言>>幾
>>February 18, 2005 at 10:23:11 PM GMT+8

嘩..乜樓下個留言係.... <
>>February 12, 2005 at 9:03:20 PM GMT+8

你個日記唔俾人right-cli
>>February 7, 2005 at 6:47:24 PM GMT+8

係呀~ <br>日記介紹度仲有好
>>January 9, 2005 at 12:37:07 AM GMT+8

當然唔係啦,我地係一班人,我地編
>>January 5, 2005 at 5:41:17 PM GMT+8

我想問衣個日記係咪黎黎去去都係一
>>January 5, 2005 at 5:32:26 PM GMT+8

<<第四次邂逅>> <br>哩
>>December 21, 2004 at 12:50:10 PM GMT+8

哈佬* <br>其實我刀好壞你5
>>December 1, 2004 at 9:24:25 PM GMT+8

你想整邊一隻既閃字呀? <br>
>>November 16, 2004 at 8:31:54 PM GMT+8

唔好意思..我覺得你呢-.-有少
>>November 13, 2004 at 4:43:14 PM GMT+8

RE: <br>果個假馬沙正白痴
>>November 7, 2004 at 12:05:32 AM GMT+8

亦都有好多人都覺得好笑呀~? <
>>November 5, 2004 at 11:03:46 PM GMT+8

我覺得你有d無聊囉..
>>November 3, 2004 at 9:35:58 PM GMT+8

re: <br>1.最慘係死碟果
>>November 3, 2004 at 2:41:49 PM GMT+8

Re:bloody guy...
>>November 3, 2004 at 12:46:31 AM GMT+8

你的確很壞下==;
>>October 23, 2004 at 9:10:41 PM GMT+8

回覆讀者: <br>1)如果你話
>>October 23, 2004 at 7:42:57 PM GMT+8

好悶..都唔好笑既..係咪抄架?
>>October 16, 2004 at 2:17:36 PM GMT+8

唏~ <br>你係討論區叫咩名a
>>October 15, 2004 at 7:56:17 PM GMT+8

咪係咪係...咳..咳咳...
>>October 11, 2004 at 11:49:24 PM GMT+8

大神兄…總爺…… <br>你久未
>>October 11, 2004 at 11:27:23 PM GMT+8

呀老總,游詠慈請大假,有排都唔會
>>September 20, 2004 at 6:49:33 PM GMT+8

daddy~ <br>好耐冇見l
>>September 18, 2004 at 5:01:32 PM GMT+8

原來我做左第一個訂你本日記既客戶
>>September 15, 2004 at 9:26:16 PM GMT+8

由於近日發現大量日記內容遭到轉貼
>>September 14, 2004 at 8:06:51 AM GMT+8

你好呀~你寫既文章好好睇呀~ <
>>September 13, 2004 at 2:43:55 AM GMT+8

嘩!好得意牙你寫得!! <br>
>>September 11, 2004 at 10:02:04 PM GMT+8

人氣: 56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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